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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与死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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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引言: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22岁的东德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在企图偷越柏林墙时,被东德守卫士兵亨里奇开枪击毙。事后,亨里奇还受到上司的嘉奖,成为了英雄。仅过了几个月。1989年底,柏林墙被推翻,东西德终于回归统一。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东德守墙卫兵亨里奇受到了审判。

亨里奇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说:“亨里奇作为军人,他仅仅是在执行命令而已,他别无选择,罪不在他。”然而法官西奥多· 赛德尔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因此最后法官判处亨里奇入狱三年,而且不许假释。

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对待生命的呢?

一、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波兰护士,却从纳粹德军手中夺回了2500多个孩子的生命

1910年,艾琳娜·森德勒(Irena Sendler)出生在一个天主教家庭。

1939年德军入侵波兰后她利用“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进入犹太人区,连续18个月,每天冒着生命危险,来回集中营数次,每次掩护几个孩子离开,将2500多名犹太儿童藏在担架下、手提箱里、甚至棺材、尸体袋中,甚至后来她把有些孩子装成生了传染病的样子,用救护车运走,偷偷带出了犹太人区,送往天主教会。

1943年10月,她做的事情被盖世太保发现,在帕维亚克监狱,被打残了双腿。

2006年10月,时年96岁的艾琳娜·森德勒,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但艾琳娜从未将自己看成英雄,她说:“那些被救出来的犹太孩子,已经证明了我在世上的价值,但这并不是值得赞扬的理由。相反,我总是受到良心的谴责,我本来可以救更多的人。”

二、他是德国纳粹党,曾救下25万中国人,被称为“中国的辛德勒”

约翰·拉贝1882年11月23日出生于德国汉堡,1908年他接到西门子中国公司的招聘来到中国,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地经商。在中国生活了30多年,每晚写日记是他最喜爱的消遣方式。

抗日战争爆发后,拉贝利用自己的纳粹身份,在自己的住宅收容了600多名中国难民,在他负责的不足4平方公里的安全区内,他和他领导的十多位外国人,与日军斗智斗勇,与日本领事馆反复交涉、抗议,阻止日军的恣意侵犯和屠杀,成功拯救了25万中国人的生命,当时被人们称为“活菩萨”。后来世人们知道此事后,誉称他为“中国的辛德勒”。

三、法治不应允许例外存在

自纽伦堡审判70多年来,德国始终致力于将最后一批“二战罪犯”绳之以法。2018年11月06日德国明斯特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名94岁的前纳粹党卫军警卫涉嫌谋杀案,指控其在二战期间参与了几百起谋杀事件。

被告于2017年被捕,从事前纳粹党卫军警卫时年龄为18岁至20岁,被告人承认曾就职于该集中营,但否认参与谋杀,坚称对集中营内屠杀恶行不知情。检方认为警卫是集中营运行体系关键部份,被告人作为纳粹党卫军警卫充当了谋杀帮凶,“对屠杀手段心知肚明”。

德国一家法院2011年作出里程碑式判决:法官认定曾在德军占领波兰时期所设索比布尔集中营充任警卫的约翰·德姆扬鲁克充当“纳粹杀人机器的齿轮”,成为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帮凶,判处他5年监禁。接受司法审理时,德姆扬鲁克91岁。他次年去世,上诉未决。

参照这一判决先例,德国法院对曾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充任会计的奥斯卡·格伦宁和充任警卫的赖因霍尔德·汉宁作出有罪判决,两人获罪时同为94岁,入狱服刑前去世。

坚持让垂垂老矣的前纳粹分子接受司法审理背后有一个“重要的人道主义和法律理由”:“假如我们放过这一案件,等于为放过其它案件提供一个新借口。法治不应允许例外存在。”

四、历史是一面镜子,时时取来照照,可以得到许多启迪

文革已成历史,作为镜子,文革迫害狂的下场更是深具现实意义。现在权且列举数例如下:

1、刘传新

文革初期投靠林彪、江青,协同时任公安部长谢富治诬陷迫害大批知名人士,如:冯基平、邢相生等原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吴晗和孙维世也死在他的手下。1977年1月27日,经北京市委批准,刘传新被免去市公安局长的职务,接受审查。同年5月18日,自杀身亡。

2、北京市公安局干部

1977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更换领导。遂根据《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将北京公安局在“军管”时期留下的手上沾满鲜血的793名军队干部,全部撤离北京市公安局,被送往各自的部队以后,部队毫不留情地对他们进行内部审讯,有的被秘密枪决,枪决地点在偏僻的云南,对死者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

3、北京市公检法系统的看守员或审讯员

与追查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同一时间,北京当局又在公检法系统抓了17个典型,都是因迫害而手上沾满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高级官员赴刑场亲自监场。

这17个人被枪毙了,并没有经过公开的法律程序。只是“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枪毙的理由竟然是:曾经规定过不准以肉刑求供,不准在监狱中对犯人施以肉刑或变相体罚。

北京公安系统对被清理的这些人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可是劳改系统的警察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感到非常震动。

如今,北京当局继续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150多只“老虎”落马,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周本顺、白恩培、蒋洁敏、孙政才、王立军、何挺等纷纷落马,20多万只”苍蝇”被处分,超过800只“狐狸”归案。

历史如转轮,周而复始。天日昭昭,善恶有报!愿君在如何对待法轮佛法这一重大抉择上,知进退,明得失,坚守良知,远离邪恶,善待佛法,就会福报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