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北《法制日报》社记者“被失踪” 面临冤狱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原河北《法制日报》社记者、法轮功学员杨智雄“被失踪”一个多月,十二月十日,家属突然接到杨智雄已在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书。随后不久,六一零为迫害好人而编造的“案件”移交法院,称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庭。二十五日当天所谓的 “庭审”恰好证明杨智雄是好人,雄县公检法在践踏法律,非法拘禁、构陷好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雄县公安局国保队郭军学带着十来个人不出示任何证件,开着无牌照的黑车在北京顺义一环保公司大院内绑架了杨智雄。
四十八岁的杨智雄,原来是河北《法制日报》社记者,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出狱后失去工作,靠打工维持生活。二零一二年十月上旬,他到北京一家环保公司应聘做销售主管,上班不到一个月又被绑架。
杨智雄的家属得知他被绑架的消息后,到北京当地派出所询问情况,他们说是雄县的郭军学、史国强带走了杨智雄。杨的家人到国保队找到郭军学,郭军学却矢口否认绑架了杨智雄。在此期间,家属打电话给公安局副局长苏士亮,苏士亮也说自己不知道此事;找六一零郭向东也说不知道此事。家属顿感此事的诡秘。无奈,家属再次到北京顺义派出所确认,他们说,那有郭军学的工作证复印件,证明杨智雄就是郭绑架走的。那时杨智雄已被强制失踪一个月。此起事件持续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
十二月三日,家属再次找到郭军学,郭承认了是自己绑架了人,但不说人具体关在哪里,而且说这一切都是郭向东(六一零)指使的。在此期间家属未接到警方任何正式通知。
十二月十日,家属突然接到杨智雄已在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国保队和政法委六一零早已预谋好,要从速从快的处理此案,可是在国保队提供给检察院的案卷中却隐瞒了杨智雄在十一月三日就被绑架、非法拘禁的事实。为什么不提?是公安局也知道自己在最表面上都是在违法吗?如此说来绑架关押杨智雄三十七天,是不是郭军学和郭向东的个人行为呢?如此执法犯法,却要构陷好人。
十二月十二日,雄县检察院下达了对杨智雄的非法批捕书。十二月十四日,雄县检察院对杨智雄提起非法公诉。为迫害好人而编造的“案件”移交法院,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审。
雄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合谋构陷杨智雄,他们不敢贴出开庭的正式通告,却通知各大机关单位、乡镇的人员参加旁听,当天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他们的险恶目的是让这些人听他们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可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整个开庭过程成了杨智雄向人们证实法轮大法好的过程,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证人“证词”恰恰证实杨智雄在哪都是做好人,证实了法轮大法好。旁听席上的人们脸上带着明真相后的喜悦。
庭上问杨智雄的姓名、年龄、何地人,杨智雄都拒绝回答。他义正词严地说:我不是被告人,我也没有犯罪。你们是在迫害好人。你们非法拘禁我,是你们在犯罪。你们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九日是绑架我。当时法官、所谓的公诉人(检察官们)都哑口无言。
检方所谓的公诉人方贺明构陷杨智雄犯了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当所谓的审判长马献民问杨智雄对此有无异议,有无意见时,杨智雄说:“有意见。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请你们出示文件,拿出法律依据来。法轮功不是邪教,信仰自由也是公民的权利。我也懂法律,我也研究过法律,我翻遍所有的法律也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所谓的公诉人方贺明拿不出法律文件,尴尬得无言以对。
方贺明用以构陷杨智雄的主要的所谓证据,是在杨智雄住处劫来的183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和“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的真相纸币。方贺民用手指捻开一张张纸币,一遍遍重复着念着上面写的真相短语: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
方贺明用以构陷杨智雄的所谓证据还有,在杨智雄住处劫来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等。杨智雄说,这是我的私有财产,你们抢来了,是你们在违法在犯罪。方贺明又是无言以对。
方贺明阅读了国保队长郭军学和六一零郭向东提供的所谓证人证词。一名证人是杨智雄当时所就职的北京中德环保公司的老板。老板在证词中说是在网上聘请的杨智雄。看到杨智雄曾在河北《法制日报》做过记者,后来又在石家庄卓达房地产公司主管销售,工作能力强,业绩也好,人品也好,才决定聘请他做本公司的销售主管。这一段时间,杨智雄在工作上也是勤勤恳恳。另一个证人是中德环保公司的技术总监肖女士,她在证词中说,不知道杨智雄炼法轮功,只知道他平时在工作上很兢兢业业,每天上班都是他早早的第一个到,人也很好。两位证人的证词,恰恰证明了大法弟子杨智雄在哪里都是做好人,向庭上的所有人证实了法轮大法好。
其实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六一零、公、检、法系统一直是假借法律之名,再行迫害之事。真正在法律面前他们是站不住脚的,他们的行为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所以他们也千方百计的阻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因为他们怕在法庭上出丑、怕他们的罪行曝光。二零一零年在雄县法院对安新法轮功学员赵武虎的非法庭审中,北京正义律师在庭上辩护。所谓的公诉人苏国庆提出的所谓罪证相互矛盾漏洞百出,在辩护律师的质问下含糊其辞,句句没有法律依据,都是无理狡辩。旁听者称:检察院丢人丢大了。
对杨智雄的迫害,仍然是他们假借法律之名的恶意构陷。杨智雄的家属本已请好北京的正义律师出庭辩护,可是雄县法院以需要律师提供当地派出所的介绍信为由,阻止律师阅卷和接见杨智雄,目的是阻碍律师出庭辩护。律师说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无理要求,已准备状告雄县法院,并且在国内外各网站、媒体给予曝光。
发稿:201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