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诉江(18) 第二章 悲壮的努力 艰难的历程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曹静【新生1月18日讯】*渐汇成势
在第一起海外起诉讼之后仅一个多月,第二起海外起诉讼紧接著发生;接下来便有第三起、第四起,这些案件分别是:
--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被控“反人类罪”
2001年8月27日,美国波士顿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向美国伊利诺斯北区地方法庭控告起诉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违反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条例》和《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条例》,犯下了反人类等罪行。
何海鹰的妹妹何海燕是中国的小学教师,在四川省当局的监禁中受到酷刑折磨和其它人权侵犯。她从6月份失踪后至提出起诉时再也没有出现;家人非常担心她的生命安全。何海鹰的母亲黄燕云被判劳教一年半,关在戒毒所里。其弟何海鸥被判刑10年,生死未卜。
--北京市市长刘淇及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被控“酷刑罪”、“反人类罪”
2002年2月7日,正在美国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控告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有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遭受过酷刑的法轮功学员参与控诉。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同时被控告起诉的还有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
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被控告的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并向法庭提交了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的报告。
--国家安全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在美被控从事骚扰恐吓
2002年4月3日,51名美国法轮功学员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以民事诉讼程序控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中共驻美大使馆等在美国本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骚扰和恐吓活动,包括跟踪、窃听、殴打、盗窃、恐吓、焚毁汽车等一系列威胁措施。
有意思的是,当原告律师连续五次试图按法律程序履行“传票送达”时,中国司法部却把文件退了回来,不执行“传票送达程序”。国际律师界评论说,中国是海牙公约的签约国,却不敢履行该公约所规定的国际间法律文书的送达义务。作为一个已经加入世界组织的国家,连这样的最起码的国际社会的“规矩”都不懂,不遵守,只能让人怀疑,中国是不是已经具备成为国际社会一员的素质。
诉案提出后一年多的2003年8月,由于被告方拒绝回应诉讼,原告律师已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法院对此案执行缺席判决。
(待续)
发稿:200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