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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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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法轮大法学员 朱学智
 
【明思网】我叫朱学智,1997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

我在家乡天津市,有三家股份公司企业经营高科技产品开发和贸易,以及房地产业务。资产积累已达千万元。2000年底,我来到丹麦经商,从事高科技产品项目的咨询及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同时,我在中国的三家公司仍然正常经营,由我与国内的合作者共同管理。

2003年的5月5日,因为我的中国护照页满,需要加页,我去中国驻丹麦大使馆办理护照加页事宜。按规定填写了表格并提供了所需一切文件,使馆工作人员给我开具了受理收据,但未写明取照的日期(按规定10天),而在那栏写下了“电话通知”。我问他为什么时,他回答说只能这样。

过了二十多天后,我还没有收到电话通知。于是,5月27日我再次来到中国使馆询问结果。使馆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你的护照我们不能给予办理”,并将我的护照及表格退回给我。我问他为什么不办理,他说,因为我炼法轮功,在中国是违法的,这是中国的政策规定,不能给法轮功修炼者办理护照等事。当我要求他提供书面答复文件时,他说:不能提供任何文件,只能是口头告诉你。

我说,护照代表我的身份,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轮功是叫人做好人,不是象中国江氏集团宣传的不实之词讲的那样。1999年以前,中国到处都是炼法轮功的。只是由于个别当权者的私欲和嫉妒,才开始对法轮功进行了惨绝人寰的迫害。

随即使馆工作人员又对我在中国大使馆前静坐的事表示不满(为了呼吁制止在中国发生的日益严重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虐杀,从2002年4月以来,我和同修们每天到中国大使馆前面,和平静坐请愿。)我告诉他,如果没有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我不会坐在那儿。他不想与我进一步交谈,只是说:他是被授权转告这个决定。并且说:如果你放弃修炼法轮功或对此有保证,我们还可以考虑给予办理。我笑着说:这是不可能的,迫害法轮功是错的,非正义的事是不会长久的,总有一天会真象大白。

早在2001年底开始,国家安全局人员以调查我的法轮功身份为名,不断的骚扰我在中国的公司及工作人员。在2002年8月,我在天津的三家公司被国安局非法查封或变相强迫停止营运。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他们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帐务文件全部拿走,所有员工一天之内全部失业并强行进行所谓调查,公司内部经营活动完全被非法终止,经济损失巨大。

同时,我在天津的私人住宅,轿车,所有个人财物存款,现钞,个人收藏品都被国安局查封充公。

与此同时,我本人及妻子在国内的家人亦遭到了限制人身自由,失业,电话监听,跟踪,随意被公安提审等等一般人无法承受的遭遇和迫害。

在丹麦,我们夫妻俩的日常活动经常被陌生人跟踪,并有人到我们的住处多次偷拍照片。

我所有在华商业客户全被国安局威胁警告,不许他们再与我进行商务往来。中使馆不给我办理护照,导致我无法办理在丹麦的延签。使我再也无法在丹麦进行正常商务活动。也失去了出入境的自由。

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我的遭遇,只是在中国千千万万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例子。

法轮功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原则的高德修炼大法。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只想通过修炼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健康的,道德高尚并有益于社会的人,这有错吗?

其实,一个人的身份是他出生的那一天就存在了的,是人的天赋人权。作为一国政府,这是他们对国民所应提供的最基本服务。事实上,从法律层面来讲,无论一个人做了什么,与政府的意愿符合与否,都不应成为政府提供他身份证明与否的依据。可悲的是,一个泱泱大国的政府,竟被江氏集团操纵着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采用剥夺他的国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手段来企图扼杀人的正信!

现在,我的护照因为不给延签已过期作废。

在国外的日子里,每当拿起电话就听到了我远在中国的78岁的老母亲对他唯一的儿子的呼唤“儿啊,你什么时候能回来阿------,儿啊,今生还能见到你吗-------”

是谁,使我们天各一方,骨肉分离?!
是谁,强夺资产,让我一夜之间一贫如洗?!
是谁,剥夺了我做人的基本权利---国籍?!

我呼吁----立即停止迫害和虐杀法轮功!
我希望----归还我应有的权利!
我要我的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