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道德升华缘归大法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 见仁见智 > 深思明鉴

载入历史的诉江案-- 芝加哥诉江案专访(上)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5月24日讯】5月27日,在芝加哥的美国联邦法院第七巡回法庭上诉庭将开庭就诉江案進行法庭辩论。这个已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国前国家元首江泽民的诉讼案,正受到国际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就诉江案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明慧记者采访了美国法轮功佛学会代表杨森先生、诉江案原告律师团代表韩淑惠女士和全球审江大联盟的代表何海鹰先生,请他们就相关问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记者:诉江案之初,很多人对于这桩诉讼案有过疑问,为什么?一年多以前,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原告律师泰瑞-玛什博士在记者提问时回答说:“本案件旨在制止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通过美国的司法系统提醒世界一桩群体灭绝的罪行正在中国发生,同时鼓励更多的人也通过非司法渠道来帮助制止这场迫害。”

经过法轮功学员一年多的广泛讲清真象,今天,人们“为什么?”的疑问已经更多的被关注所取代,对案件進展、法庭辩论、案件实质和将产生的影响,是人们很关心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先介绍一下芝加哥诉江案的经过?

杨森:可以。2002年10月间江××对美国芝加哥進行了私人访问。10月18日,法轮功学员的起诉状递交到美国北伊利诺依州地区联邦法院,控告江××犯有酷刑虐待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10月22日下午4点左右,给被告递送法律诉讼传票的工作即已完成。在以后几个月中,原告多次将法律诉讼档案挂号寄往中南海,江××办公室多次签收了法律信件。

2003年1月13日,法庭举行了起诉江××案件的第一次会谈,律师和法官拟定了案件進展的下一步日程。

2003年4月14日,芝加哥当地时间下午两点多,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及“610办公室”的原告律师泰瑞-玛什博士,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的法律证据,顺利完成了这一步司法程序。由于江××在2003年3月15日卸下国家主席职位,这样,在起诉材料正式递交的时候,江已经不是“国家元首”了。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国国会议员以“法庭之友”的名义,向法庭递交了支持诉江案审理的辩论书,对于被告江××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于被起诉,辩论书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是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

2003年9月12日,北伊州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江××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当时江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在程序上驳回原告起诉,但同时肯定了原告的部分论点。

记者:我理解,地方法院法官所做的仅仅是程序上的驳回,而并不涉及被告所犯有的实质罪名,是这样吗?

杨森:是这样。针对地方法庭的结论,2003年9月15日,原告律师泰瑞-玛什女士和法轮功学员代表在华盛顿国家记者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表示将补充起诉理由,继续上诉。

2004年1月19日,原告依法将上诉材料正式提交到美国第七巡回法院。上诉材料指出,如果原告提供的内容被证实,被告即违反了国界法的根本准则,同时违反了被广为接受的正义至上准则,包括犯有酷刑和群体灭绝罪。这些准则不是建立在国内或国际外交政策上的,而是人类法律、道德、和公众秩序的基础。另外,上诉材料还根据美国签署的群体灭绝协约和酷刑协约精神指出,已经在2003年3月15日离开中国国家主席职位的江泽民,不再享受任何豁免权。

2004年3月5日,美国行政部门出于对眼下国家与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的考量,以“法庭之友”的身份提交了回复控方律师1月19日提交的原告上诉的文件,对豁免权和传票等法律程序问题提出了争议。

2004年3月19日,原告提交了对上述美国行政部门回复文件的回应材料。除了1月19日提交的理由之外,材料中增加了对诉江案程序合法性的提要。

到此为止呢,双方材料收集完毕。2004年5月27日法庭的口头辩论是在上诉法庭(第七巡回法庭)進行。

记者:听说5月27日的法庭辩论是诉江案進入上诉阶段以后的一次当庭陈述和辩论机会,韩律师,这次庭辩将会是怎样的情况?

韩淑惠:芝加哥诉江案在美国法律界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案子,同时在国际法律界、律师界、人权界也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是在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案子。5月20日,芝加哥当地的《芝加哥法律日报》(Chicago Daily Law Bulletin)对于5月27日将要展开的诉江案法庭辩论的论点作了头条报道,可以看出,该案所引起的关注。

5月27日的庭辩,预计会有三位法官、原告首席律师泰瑞-玛什和美国司法部律师代表出席。原告律师将就诉案的法律缘由和法律程序问题進行陈述,美国司法部律师将作为法庭之友就法律程序提出看法。在進行大约40分钟陈述庭辩论点后,三位法官将会轮流就所了解的情况和要了解的问题,分别向双方律师发问。双方律师将对法官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作出答复。

(明慧记者古安如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