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非法绑架至少450人 江氏群体灭绝仍在继续(二)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4月17日讯】(明慧记者古安如撰稿)根据明慧网的报道,二○○四年一至三月里,非法抓捕仍然普遍发生在中国大陆各省。据通过民间传出消息的不完全统计,在这三个月里,被非法绑架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至少450人,平均每周有近40人遭到绑架,并面临更加严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其中以黑龙江、山东、辽宁、河北、四川等省最为严重。本文内容:
一、迫害法轮功中非法绑架肆虐全国 受迫害人数之巨难以精确统计
二、非法绑架不期而至 彰显迫害邪恶本质
三、绑架——江氏集团目地性犯罪
四、江氏迫害法轮功 非法绑架成为“政府行为”
五、中国大陆民众反迫害已在兴起
六、国际打击群体灭绝犯罪指向江氏集团
(接上文)
三、绑架——江氏集团目地性犯罪
绑架行为往往都具有一定的目地性。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地或者出于其他目地,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纵观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各种的非法抓捕,无论在“以勒索财物为目地或者出于其他目地”的动机方面,还是在“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的实施方法方面,以及在“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结果方面,都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本质属性。江氏恐怖集团是绑架先行,酷刑、洗脑、虐杀紧跟。目地是灭绝对于“真善忍”的信仰。
明慧网报道,几年来大陆公安及地方不法官吏,通过绑架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了巨额钱财。
仅以山东冠县公安局犯罪人员为例,拒不完全统计,至去年年中,以非法绑架手段敲诈法轮功学员家属及“罚款”上百万元,未开过一张收据。在为“十六大”作准备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逐个过筛子,家里只要有法轮功书籍资料就直接绑架到劳教所,只要说“炼”就送进洗脑班。当地流传一句话:抓了放,放了抓,不放不抓没钱花。
除借绑架手段进行经济勒索外,各地公安、610和地方不法官员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最根本的目地,就是要使江×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切实贯彻到基层,具体落实到老百姓身上。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往往都伴随着暴力手段,诸如砸破门窗闯入民宅、翻箱倒柜、拳打脚踢、撕扯头发、捆绑扭架、手铐脚镣、在地上拖走,甚至动用防暴警察,以枪械威逼……
明慧网河北消息,2001年9月28日晚,由石家庄市长臧盛业亲自率领,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和桥西区东里派出所的三、四十名防暴警察,手持“冲锋枪”,冲进了位于工农路300号开达小区的一居民住宅,进屋就对屋里的人大打出手,左右开弓"伓狻⒋蚰源蟀蠹芰嗽诔〉?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并抢走4部电脑、2台打印机、2套光盘刻录机、1台扫描仪、2辆摩托车及汽车等个人物品。随后的9月29日和10月3日,东里派出所和宁安路派出所又抓二人,使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到8人。与此同时,石家庄的公安警力几乎倾巢出动,全市展开大搜捕,抓捕搜查所谓的“重点人物”,凡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都被非法跟踪盯梢,电话、手机一律录音监听,石家庄市一片白色恐怖。据大陆消息人士透露,这起绑架案被公安及“610”部门称为“河北第一大案”,幕后操纵者是国家公安部。
绑架只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步,在通过暴力手段大批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手后,真正绑架的目地则更加彰显,各种软硬兼施的手段都围绕着一个目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修炼,放弃信仰“真善忍”,而只要坚持信仰的,便会被继续非法劫持,被送进强化洗脑班、精神病院,或被非法劳教判刑,送入监牢,失去一切,遭受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摧残虐待和严酷的精神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被绑架的“人质”,要在信仰和生命之间做出选择,选择信仰者将面临付出生命的代价。
对国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绑架,也都是围绕着江氏的灭绝政策而来的。国安对于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施展各种手段以实现对学员的精神控制,达到收买为特务、提供所在国的法轮功活动“情报”。目地还是为了把黑手伸向境外、消灭对“真善忍”的信仰。由于篇幅所限,恕不多述。
上文提到的李祥春更是江氏集团绑架法轮功学员作“人质”的特例。李祥春是美国公民,他赴大陆前一定要去旧金山中国总领事馆签证,所以广州公安对他的绑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预谋的。当时江泽民已在2002年10月间被美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并随后被受理。因此有观察家认为,中国拘捕身为美国公民的法轮功学员李祥春,目地是用来作为和美国政府就诉江案讲条件的“人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堂堂宪法,在江××迫害法轮功中被“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所取代,被中国的公安和国安部门践踏,假政府法律之名,无端绑架自己的人民,并用来作为外交和人权筹码。
四、江氏迫害法轮功 非法绑架成为“政府行为”
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近五年里,江本人以及通过非法成立的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610办公室”,不断下达步步升级的迫害政策,并通过遍布全国的610机构层层下达和强行落实到基层。诸如“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发现散发法轮功资料者可以开枪打死的“开枪令”、“杀无赦”等等,每个迫害指令的传达,都直接导致各地对法轮功迫害的更加残酷。
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绑架令也不断从“上面”下达到地方,直接导致了各地非法绑架的大量出现。 最典型的事例是2002年3月的长春大绑架。
2002年3月5 日在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象电视片后,惊恐和震怒的江××歇斯底里地密令“杀无赦”,并且在全国各地制定死亡名单。中央“610办公室”头子刘京等人窜到长春,指挥“限期破案”。吉林省开始大肆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一时间红色恐怖笼罩长春。据大陆传出的消息,仅长春地区就抓了5000多法轮功学员。在绑架和刑讯逼供中,有多人被打死。直接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后,均被酷刑折磨,并被非法判以重刑,最高刑期20年。此次电视插播行动的主要人士之一刘成军在被绑架时,警察向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他的腿上枪击两枪。刘成军随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吉林监狱,受尽酷刑折磨,21个月后,于2003年12月26日被迫害致死。
再看非法绑架的具体实施者,上到省市公安、国安、610,下至乡镇、区县派出所、单位610、保安甚至镇党委书记、村支书。在江氏灭绝死令及“610”的迫害责任包干制、连坐制等强项令下,绑架再也不被视为违法犯罪,而被当作政府公务,具有了堂皇的“合理合法”性,败坏的人性再也没有了约束的底线,在迫害法轮功中为非作歹、大胆妄为。当这些绑架者被法轮功学员质问“我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为什么要抓我们?”时,他们往往回答:“没办法,上面让我们抓的。”“江××让干的,你找江××去。”
非法绑架不分场合地点,无论是大庭广众的公共场所,如天安门广场、大街、公园、工作单位,还是私人住宅、居所,都是非法绑架发生的地方;绑架也不分时间,无论是逢年过节、“敏感”日期,还是普通常日, 都会有非法绑架发生。
非法绑架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已成为“政府行为”,行为依据是江××和“610”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和各种密令。
(待续)
发稿:200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