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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灭绝性迫害中经历苦难的孩子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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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4月16日讯】(接前文)二、说真话的孩子们经历的遭遇

江氏集团在近五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通过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这种灭绝人性的精神迫害甚至运用到年幼的孩子们身上。明慧网2004年1-3月的报道中就披露了十几件发生在中国的学龄孩子因讲真话而遭遇迫害的事例。

* 辽宁昌图县高中生王哲说真话被校方开除 依法要求返校遭关押

明慧网2004年4月10日报道,2004年2月18日,辽宁省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二年十一班学生王哲,就学校政教处主任在全校师生广播大会上诬蔑法轮大法一事,向学校老师讲真象,被校方勒令停学。4月6日,王哲母子去学校依法要求返校上课,校长孙玉辉与公安局联络,县委副书记、县国安大队数人随即将王哲绑架,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

辽宁省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于2004年2月18日下午召开所谓的安全知识广播大会,学生和老师在班级里收听。政教处主任单武报告时以荒唐不堪的谎言诬陷大法弟子。

听到这样恶毒的谎言,二年十一班学生王哲(法轮功学员)于当晚自己去办公室向班主任老师讲真象,当时在场的还有历史教师刘福财。王哲从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尤其是道德品质方面的升华与提高谈起,讲电视媒体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栽赃诬陷、天安门自焚伪案,大法弟子按真善忍修炼,绝对不能杀生,更不能杀人,政教处主任单武对法轮大法学员的诬蔑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希望老师能公正、客观、全面了解法轮功真象,不要被谎言与欺骗所蒙蔽。

班主任张桂艳老师(女)当时肯定了王哲表现很好,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历史老师刘福财说王哲说的有理有据,并和班主任商量将此事上报学校。第二天王哲爸爸被学校找去,学校干部说王哲向老师宣传法轮功,学校研究决定将王哲开除学籍。

此事被曝光后,在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各种形式的讲真象中,很多学校领导、家属、师生对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感到震惊、关注,呼吁王哲上学之声甚高。4月5日王哲和妈妈去一高要求返校上学,副校长王志彦说他当不了这个家,做不了决定。

4月6日,王哲母子又去学校上课,校长孙玉辉说这样就报告公安局。学校举报后,县委副书记赵茹艳(女)、县国安大队刘建新、孙国辉、马洪伟在学校由校长孙玉辉、王志彦陪同吃完饭,将王哲绑架,直接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 湖南郴州市初中女孩艾丹因传播真善忍被剥夺受教育权利

事情发生在湖南郴州市苏仙区荷叶坪中学。十四岁的女孩-- 艾丹是该校二年级学生,她于1998年得法,修炼法轮大法后,严格要求自己,心性提高很快。
在当今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的时候,荷叶坪中学也是腐败习气俱全,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盛行,还出现过不可告人的丑闻。该校教育者不是以身示教,以德治校,而是以体罚为主。本着为学校负责,为同学负责,艾丹曾向老师提议改变教育方法,而老师狡辩说,学生没有给他们教育的机会。

为了让大家遵循“真善忍”的准则做人,艾丹就向身边的老师、同学洪扬法轮大法。在2001年下学期有些同学也想修炼法轮大法,他们如饥似渴的阅读宝书――『转法轮』,不料被一名不明真象的同学报告了班主任老师。艾丹的班主任怕往自己身上推责任,就向学校反映这一情况。校长胡歌声气急败坏向区“610”办报告,强行把『转法轮』没收,并且呵斥艾丹:你怎么还敢带其他同学炼法轮功?……区“610”办马上开着轿车来到学校,责令这些学生停课、谈话、施压。

在双管齐下的情况下,艾丹和其他同学被迫写了保证书。几天后艾丹回到家,她越想越不是滋味:我按“真善忍”做一个好学生没有错,我希望同学、老师都重德行善,做一个好人也没有错。我怎么能保证不做一个好人呢?她毅然来到学校向校长递交一份“声明”,表达自己坚修到底的决心。校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威逼艾丹:“你要炼法轮功就不要读书了。”“就是开除我也要炼法轮功。”就这样艾丹被强暴的驱出校门。

这么小的孩子没有书读,艾丹的父母揪心的痛。他们想方设法在市内联系了一所学校,并且交了两千元的额外费,总算让艾丹重新挎上了书包。谁知荷叶坪中学又跑到艾丹就读的新学校挑拨是非、百般阻挠,致使艾丹再次被迫失学。

* 河北省赤城县高中学生张聪慧因说真话遭非法开除监禁

2004年“两会”前夕,赤城县年仅18岁的高中学生张聪慧因在校园内递给一男生写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的纸条,被宣化一中以“劝退”名义强行开除。2月24日张聪慧进京上访被非法绑架至看守所,后又转到张家口市洗脑班,在迫害和压力面前张拒不屈服,因此而被威胁要送劳教,家人焦急万分。这是继2001年该县发生16岁女中学生被非法拘留7个多月,剥夺中考和接受教育权利事件之后的又一起非法剥夺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严重事件。

张聪慧只有18岁,还是个孩子,正是受教育的年龄,只因为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就面临着自由被剥夺。她炼法轮功,修真善忍,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她只是触动了暴政独裁者的虚荣和良知泯灭者的私心。

* 初中女生王琳据实回答考题 遭非法抓捕 父母遭毒打

王琳,女,今年17周岁,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马场。

2002年7月份,王琳参加了黑龙江省初中升高中的统一考试,在政治卷中,有一道污蔑法轮功的试题,王琳据实回答,写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遭到绥棱县政法委、公安局、绥棱县教委等部门的非法抓捕,王琳被迫流离在外,其父母受到“610”的毒打。

2003年5月份,王琳在哈市打工,被非法抓捕拘押在绥棱至今。绥棱县“610”头子说:先关押一段时间,等到王琳够岁数了再判。

* 四川成都中学生黄晶因信仰法轮大法被学校勒令退学

明慧网2004年3月15日报道,成都市七中育才中学校初二年级学生黄晶,因信仰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在学校和同学讲法轮功真象,被不明真象的同学向学校领导告密。上学期末,学校教导处要求黄晶放弃炼法轮功,但黄晶坚信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不妥协。这学期开学后,黄晶再次向同学讲真象,被学校勒令退学。现在黄晶被迫在外寻找愿意接纳的学校。

在校中学生因个人或家长信仰法轮大法,被勒令退学,或被强迫送洗脑班的案例还有:

* 李欣欣,永吉县二中初三学生,家住永吉县岔路河镇。2004年3月4日因告诉被江氏谎言蒙蔽的同学关于法轮功的真象时,被不明真象的老师发现,汇报给校长马敬东,被马敬东勒令停课。接着学生处主任董明带着派出所恶警到李欣欣和父亲李百龙流离失所时所租的住处,非法搜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等。把李百龙非法关押到永吉县看守所。

* 重庆市大法小弟子陈思,今年仅仅13岁,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东风化工厂,初中学生,其父母都是大法弟子,母亲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 2001年暑假期间,陈思去发法轮功真象资料时被抓,尽管她年纪小,恶人仍对她拳打脚踢。后陈思被送沙坪坝区歌乐山洗脑班迫害。

* 河北省衡水市第二中学教师刘红銮的女儿,市二中初中学生康家琦,在父亲(法轮功学员)被关在洗脑班,母亲被迫流离失所的情况下,学校公然违背九年义务教育法,勒令康家琦退学,剥夺了她受教育的权利。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