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道德升华缘归大法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 正义之声 > 国际声援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 强烈反对香港采取任何举措禁止法轮功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4月12日讯】2003年4月8日,欧洲议会就针对香港的两份报告,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强烈反对香港当局采取任何举措禁止法轮功”,并对第23条立法表示“严肃关注”。

决议严厉批评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特别是在第23立法提案中的禁止机制,该提案被广泛认为是冲着法轮功而来的。

该决议声明:“任何在第23条中引进的立法绝不应该妨碍香港法庭的独立司法权;[欧洲议会]对香港特区政府无视社会各界合理且得到广泛支持的要求公布第23条白纸草案,并进行第二轮民意咨询的决定表示遗憾。”

“[欧洲议会]就第23条立法草案中的几个方面,尤其是关于以国家安全为名禁止在中国大陆被取缔的团体的提案,以及毫不健全的上诉机制,这些都违背了基本法第35条。”

该决议提到,“许多团体已经就基本法第23条草案的实施表达了极度忧虑,第23条对叛国、叛乱、颠覆及窃取国家机密的罪行允许采用重刑,包括监禁,然而却没有给出这些罪行的确定性定义。”

该决议尖锐地批评了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对香港首席行政长官在2001年6月14日的立法会上使用“X教”字眼来形容法轮功,[欧洲议会]表示关注。”该决议最后声明:“[欧洲议会]因此表示强烈反对香港当局采取举措禁止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