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参众两院通过支持法轮功联合决议(图文)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2月22日讯】缅因州于2月11日在首府奥古斯塔(Augusta)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支持法轮功的联合决议。此决议于2月初提交州议会两院,几位缅因州和联邦政府的官员表达了对法轮功邀请他们支持这项决议的谢意。缅因州的众议院于2月11日通过了这项联合决议、参议院于2月14日通过了这项决议,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支持。缅因州议会的议员们,经过与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的接触,了解了中国[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并且缅因州的政府官员和地方媒体也通过个人联系、公共活动以及新闻报导等渠道了解了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
自1999年以来,联邦参议员奥林匹亚·斯诺威一直非常支持法轮功,他特地写信支持这个联合决议。新当选的国会议员迈克尔·米乔德也很快表示了对法轮功的支持,并写了一份声明表示对法轮功的支持。缅因州所有的国会议员都支持国会188号决议,而且在所在选区会见了法轮功学员。
联合决议新闻发布会

2月11日,在缅因州首府奥古斯塔(Augusta)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一支持法轮大法的联合决议。(上图左,州参议员肯·莱蒙特;上图右,州众议员本·达德雷)
这项决议由来自波特兰的州议员本·达德雷发起,来自约克的州参议员肯·莱蒙特、来自帕奇克·考威的州议会众议院发言人卡迪纳,和来自肯尼克的参议院主席百威利·戴盖德等联合发起。
在新闻发布会上,达德雷议员和莱蒙特参议员发言支持法轮功并谴责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宣读了联邦参议员奥林匹亚·斯诺威和国会议员迈克尔·米乔德的支持信。
两名曾于2002年3月被中国拘留并驱逐的缅因州法轮功学员叙述了他们的经历。会上还宣读了另一名因揭露迫害而被中国驱逐的缅因州学员的声明。
发稿:2003年2月22日
更新:200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