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华侨时报》案全部证人作证完毕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30日讯】据大纪元记者卢斯文蒙特利尔报道-控《华侨时报》诽谤与煽动仇恨案终审今天进入第十一天,到今天?止,原告方十二位证人和被告方《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全部出庭作证完毕。周锦兴在今天上午继续出庭作证时,承认《华侨时报》在2001年11月以后发表的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文章是他写的,但他从来没有采访过法轮功学员,《华侨时报》报社也没有任何人采访过法轮功学员。
周锦兴还承认法轮功从1999年开始被镇压;承认法轮功学员从那时起开始被抓、被关押、被送进劳改营、被酷刑折磨;也承认没有报道过这些事实。周锦兴在法庭上解释说:“我们办报得知道读者的兴趣。如果发生的是应该登的,我们就会登;比如2001年11月24日逮捕法轮功的消息。”对于原告律师提出的“这篇报道是否有负面倾向”的问题,周锦兴在看过文章之后说:“我不这样认?。”
事实上,在《华侨时报》2001年11月24日的报道中,《华侨时报》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被抓事件的报道是与中国大陆新闻媒体的报道有相同之处的。
在法庭上,周锦兴不承认《华侨时报》在2001年11月份以后登载的有关法轮功的报道都是有负面倾向的。但他承认他想透过他的报道向读者传递“法轮功是危险的”的资讯。
周锦兴在法庭上还说,2002年2月2日特刊发表后的两星期时间内,他共收集了5000个支援签名,但没给任何人看过。后来,因?有签了名的支持者在看了一份传单后,害怕负法律责任而要求撤回签名,周锦兴说就把签名销毁了。
周锦兴承认他在中国广东省的广州市有办事处,主要做些贸易和谘询,后又解释说因?是外国人只能取得谘询牌照,因此不能从事贸易。周锦兴完全不同意原告律师“反对法轮功有助于他在中国的合作”的问话。
本案没能在原定时间内完成终审。下一步的审理时间表还没最后确定。据法官今天下午在庭上表示,接下来的双方律师的法庭辩论将在12月的第二周,或在明年2月底进行。
发稿:200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