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正式提出上诉 称港警指控不能成立(多图)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8月20日讯】据大纪元记者邓华报道,香港消息,十六名瑞士及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门外请愿静坐,被控阻街、袭警一案,香港法院法官黄汝荣(Symon Wong)8月15日裁定七项罪名全部成立并分别判以罚款1300元至3800港圆不等。该16名学员还被告知,无论他们决定上诉与否,都必须按手印、交罚金。学员们于次日赴警局向警察说明情况后,警察同意免去按手印程序。该16名法轮功学员星期一8月19日向法庭递交上诉材料,并要求免交罚金,但仅仅数小时法官就驳回这一请求并告诉他们必须在截至期限当日晚上5点之前上交罚金。法轮功学员们随后召开了一个持续约两小时、许多媒体参加的大型发布会,期间学员们放映了实况录像说明关于学员们“咬”了警察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截至当日晚上7点,学员们仍未交纳罚金。

法轮功学员8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稿:200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