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江泽民给港人“遵守当地法规”的新定义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8月15日讯】当承认“煤球是白的,太阳是黑的”的谎言是唯一的正确答案时,你会说你拥有自由吗?当你看到在强权的淫威下连小孩都可以揭穿的谎言被高高在上的法律称颂为真理时,你会相信你自己和你最关心的亲朋好友会免遭可以指鹿为马的强权的蹂躏吗?当谎言在众目睽睽下毫无拘束地把我们紧紧包围时,我们如何能相信我们和我们的子孙会拥有的是自由和繁荣而不是可怕的噩梦?遗憾的是,在曾经自由繁荣的香港这些已不是耸人听闻的假设,它象流行的瘟疫正在侵蚀着香港和香港人的未来。美联社8月15日香港报导,星期四,16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在香港中联办外的一次请愿中造成阻街的控罪成立。这个案件被人权人士称为是对香港自由的威胁。
香港政府否认称他们试图压制法轮功声音的指控,说任何人在香港只要遵守当地法规都可以自由抗议。其实,这无异于向香港的民众无耻宣告,“遵守当地法规”的含意已经有了新的定义,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行为便是领会这一“新定义”的实例,而要香港人自觉领会和接受这个“新定义”正是江泽民邪恶独裁者想靠淫威所要达到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控告,其实是江泽民邪恶独裁者在进一步打压法轮功的同时想彻底征服香港人民的前奏曲。
道琼斯新闻最近在转载美联社报导时提到一位著名人权人士,香港人权观察家Law Yuk-kai 的话说,如果法轮功学员被控有罪,那么任何抗议都将很难进行,因为抗议者总是会占些地方。
众所周知,压制新闻和言论自由是江氏越来越疯狂的行为,想想大陆卫星电视,网吧,互联网,以及异议人士和宗教信仰所遭的命运,我们不能不为香港和香港人的未来担忧。如果我们不能共同制止这场政治阴谋,等待我们的将是更可怕的恐怖统治。
发稿:200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