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 服从命令的人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方晴【新生3月25日讯】因服从命令而帮着做坏事的人也是要得到惩罚的。只是受惩罚的方式和表面原因各有不同。
德国二战后审问战犯时,所有的战犯都为自己开脱,说自己当初是服从命令。
但他们还是被判了刑。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九日,在德国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二十三名纳粹德国医生开庭起诉。他们先后参与并在技术上主导了惨绝人寰的“绝育计划”,“最终灭绝”,“死亡集中营”,“人体实验”,“人种比较”,“双胞胎比较”等等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象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其他十二个审诉案件中的被告们一样,纳粹医生们也辩解说他们只是遵从命令。这些纳粹医生们显然够聪明,但他们没有想到所倚靠的纳粹强权一旦灰飞烟灭,他们“上面叫我这样做的”诡辩竟然不足苟命。
一个有是非判断能力的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做了坏事,就得去偿还。其实中国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少见。文革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文革后很多人都被秘密审判和枪决了。
78年4.5日清明节时,北京市长根据中央的指示,下了镇压令。当事件被平翻后,北京市长被免职,北京公安内部枪毙了一百多个警察。北京市长,并没有因为他奉行了中央的旨意而保住乌纱帽;那些可怜的公安干警,不仅没有因为他们执行的是上级的指示而保住饭碗,连性命都达了进去,给家人和朋友带来了痛苦。
江集团镇压法轮功近三年来,下达了一个比一个恶毒的密令,如“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见到法轮功学员贴真相,可以开枪打”,“杀无赦”等等。然而这些命令并不会成为那些昧着良心执行命令之人的护身符。镇压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的意愿,难道真的有人相信年愈古稀的独裁者可以保护他们做坏事最终不会受到惩罚吗?当今发达的互联网信息传输记录着每一个作恶者的名字,到时恐怕没有几人可以落网。对得起良心才是对自己的真正负责呀!
发稿:20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