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法轮功怎么说(三)--关于1400例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明思网】1、问:中央电视台举了十几个练功出现问题的例子,并说……答:经核实,中央电视台的这些例子大多是编造出来的。另外,怎能将精神病人说的话当凭证呢?疯话能算数吗?
2、问:练气功是否会得精神病?
答:医学上研究精神病患者,一般不会归成单一的原因。精神病患者或有家族历史遗传,或是神经很脆弱,不能适应社会的压力,或是家庭不健全,等等,种种原因都可能导致精神病发作。据官方报道,中国现在精神病的发病率是相当高的。如果一个原本就有精神病潜在性的患者,碰巧学了气功,能说练了气功就变成精神病了吗?国家干部也有患精神病的,我们能说当了国家干部就会变成精神病吗?
3、问:炼法轮功是否会走火入魔?
答:《转法轮》中明确指出,炼功是不会走火入魔的。
4、问:听说<<转法轮>>书中有强调精神病患者不要来学法轮功,是否法轮功不适合精神病人练?
答:的确不适合。因为法轮功修炼的是人的主意识,所以要求学炼者主意识要强,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在修炼,不可以象其它功派中“恍兮惚兮”地练,而精神病患者和潜在患者主意识弱,容易受到干扰,无法在修炼中把握自己,所以我们师父根本不赞成精神病人学法轮功。这是非常明确地被强调的,所以电视台上那些精神病人根本就不是法轮功学员。
5、问:为何法轮功不会走火入魔?
答:法轮功不讲发功、收功、接功,炼功时也没有意念,只讲堂堂正正、明明白白地提高心性、不断地去掉执著心,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明明白白地做好人是不会走火入魔,或成为精神病的。
6、问:中央电视台还说至今已有一千四百人死亡或精神病?
答:那是镇压法轮功的人自己编造的。对于法轮功残害人命的认定,中国政府既是原告,又是法官,还兼任了侦破和检察工作,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
(1)没有按照炼功人的标准做,不算真正的大法修炼者
炼法轮功可以达到祛病健身,但不是为祛病用的。不修炼心性,光炼动作不算法轮功学员,也不能祛病。有些重病人,虽然修炼,但没有按照炼功人的标准做,病发而死,或到了天年而寿终,硬要说是炼功致死合理吗?
例如,被算在所谓“炼法轮功致死的1400多人”之列的北京居民马锦秀,据其子女讲,她曾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痛不欲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有了奇迹般的变化,糖尿病等症状全无,身轻体健。她逢人便说,法轮大法太好了。她的很多亲朋好友及街坊邻居对此都可以证明.但据其子女讲,她在后来的修炼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造成最后的不幸。
(2)用精神病人栽赃陷害
法轮功明确规定危重病人和精神病患者不宜炼功.法轮功创始人在面授班期间更是多次规劝危重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离场,并晓之以理。精神病患者因为不能明明白白地按功法的要求严守心性、提高自己,所以即便学炼也很难真正成为法轮功弟子。
(3)张冠李戴,捏造事实
为了配合邪恶镇压的政治需要,国内媒体不惜篡改事实真相,编造谎言,蒙骗广大人民群众。
成都一老人得了病,住在四川某医院,一记者模样的人对老人讲:“你就说你是练法轮功练出来的病,医院就不停你的药,你的医疗费也有地方报销了。”老人断然拒绝了。当晚,他竟能独自下床行走。他又惊又喜,对亲友及病房的人讲:是不是法轮功的师父管我了?!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天过去了,老人的病真的好起来了,医生也无法解释,只好让他出院了。据悉,医院中有其他个别病人也遇到类似情况,但他们同意记者以自己为例做报导或作出统计数据上报,说自己是练法轮功得的病,交换条件就是报销医药费,可是出院后,当他们再找有关的派出所,竟无人承认有报销一事。只好拿着一堆发票发愁。
(4)被迫害致死,也被收入”1400”例
为了达到使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江集团还采取了将被迫害致死的学员,栽赃法轮功的卑鄙伎俩。
黄欣金,女,40多岁,甘肃省武威县西阳小学教师。因炼法轮功,公安强迫她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她宁死不写。后被开除教职,停发工资,丈夫也对她进行迫害,欧打。后来公安把她送进精神病院,进行了20多天惨无人道的迫害,折磨,。十几天后的一天早上,她丈夫说她炼法轮功炼出了精神病,跳楼摔死了,没有任何法医检查就火化了。可想她头脑是清醒的,她的死完全是公安对黄欣金的迫害与摧残造成的。
为了搞出那所谓的“1400例”,多少人下了多少功夫、做了多少手脚,现在对大众来说还是未知数。
7、问:猜想这一千四百人中总有真的吧?
答:中国政府动员了所有的力量,在全国各地一共收集了一千四百个案例,不说其中已经揭露出来的公开收买、张冠李戴、颠倒黑白的例子,姑且当它是真的。那么在这个完全假设的前提下,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到一九九九年为止一共七年。中国官方原说法轮功学员有一亿,又改成六、七千万,又改成两、三百万。如果七年内死了一千四百人,那么平均一年死两百人。若只有二百万人练,死亡率是万分之一,若一亿人练,则死亡率是百万分之一。
更新: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