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山西太原市当局及太原市镇城劳教所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山西太原市当局及太原市镇城劳教所举办邪恶洗脑班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罪行叙述:
太原市邪恶势力举办的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实为严重违犯法制的法西斯洗脑班)设在太原市镇城劳教所(尖草坪区柏板乡镇城村)。2001年3月5日,市政府动用各基层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政府,采用坑、蒙、拐、骗等卑鄙手段,把近100多名法轮大法学员从家中抓走,送到劳教所,剥夺人身自由,用编造的假录像片,进行洗脑。手段极其卑鄙凶残。
管教人员对法轮大法学员进行人格污辱、漫骂,语言粗俗,污秽不堪,对大法学员威胁恐吓,以达到其所谓转化的目的。如发现大法学员炼功,就采取各种手段残酷迫害。其主要手段有:
1、罚站:站在烈日下暴晒,一站就是几天。
2、长期关禁闭:长达几个月,不许和亲人见面,不许放风,并毒打坚修学员,抽耳光等等。有个女管教叫崔英,本性凶残,许多女学员被她打的鼻青眼肿,一周消不下去。许多大法学员的身上被她拧的拳头大小的淤血,青一块,紫一块,遍体鳞伤。
3、不许睡觉:常常半夜2、3点把所有的大法学员集中到操场跑步,70多岁的也不例外,跑不动强迫走,直到天亮。
4、放狼狗咬人:多起女学员被管教人员放出的狼狗咬伤,而管教人员在一旁看热闹。
5、其它手段:有的管教人员见到大法学员炼功,就偷偷端盆冷水猛地向学员身上泼;管教人员看到大法学员坚持对大法的正信,气极败坏,不许他们洗脸、刷牙、洗衣服。对他们的家属连哄带骗。规定的周六接见日是一句空话,而且有的连起码的生活必需品都不让送。
在邪恶的残无人道的摧残下,70多岁的女大法学员宋玉英(5月下旬)被它们迫害致死。邪恶之徒还把部份大法学员送去劳教,现知道张兰香(60多岁),王志红(中年)已被送新店劳教所,其他人不知送到什么地方。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8月
发稿:2001年8月5日
更新:200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