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纪实(四十八):河北涞水县的恐怖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河北涞水县从1999年7月以来,和全国一样。白色恐怖的打压政策使法轮功学员不得安宁,不能正常往来,没有一点人身自由,更谈不上有言论自由。 各乡镇多次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有的一关就是一个多月。不但不能正常的生活,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数不清的“敏感日”,学员就得被非法拘留,遭受打骂。县委、政府和县执法机关为了达到不让学员炼功、不进京上访的目的,采取各种恶毒的手段对学员进行人心、肉体、人格、生活上的摧残、折磨、迫害和控制,并且他们还罚款、抄家,株连无辜(株连家属、子女和单位领导)。县委副书记孙桂杰亲自下手用鞋底毒打女学员,并骂声不绝,连12岁的女孩也不放过(其母被非法劳教)。只要说法轮功好,就面临着被打、被抓、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巨额罚款。 法轮功学员因上访被抓回,受尽了酷刑折磨,有的多次被打昏死过去,被冷水泼醒再打,有的打手采用流氓手段对女学员进行辱骂并殴打致命处,有的被非法拘留三个多月,罚款5000-10000元。
涞水县政法委书记孙桂杰、公安局纪检书记刘耀华是迫害大法的罪魁祸首。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孙桂杰、刘耀华二人带领手下从北京或法轮功学员家中数次抓、抄大法弟子(有的家已被抄光)并在几次转化班上亲自下手打人,其手段极其卑劣邪恶。他们带领手下用燃烧的香烟烫大法弟子的嘴,烫得学员满嘴都是大泡。然后扒光衣服,用皮带、木棍、板凳腿毒打。把女学员的衣服扒开,用皮带和拧成股的绳子抽打,强迫学员跪在石头上或砖上指使手下人给学员压杠子,再上去几个人踩;把铁丝拧成股,几个人轮流抽打学员。而且孙桂杰还说:"打人怎么了?打人我又升了一级。"
1999年7月21日、22日,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从进京上访途中被抓回,几十名学员被关进了拘留所、看守所。22日下午,拘留所的15名学员被带上了手铐录像,看守所刑事拘留了7名学员。
1999年7月25日晚,涞水县电影院专题召开了公捕大会,把看守所的7名学员带上会场,每人脖子上带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大牌子,还带着手铐。会上同时宣布6人被开除党籍,还有的被行政撤职,开除公职。那个专题镇压“法轮功”分子的会议气氛不亚于镇压反革命分子。同时,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调到县、乡(镇)参加转化学习班,不写与“法轮功”决裂《保证书》的就甭想回家,坚持不写的就长期被关在拘留所里。
1999年9月21日,关在拘留所已有两个多月的一对夫妇被转到看守所,9月23日,他们和其他三名学员一起被带到文化广场游街示众,他们每个人脖子上都挂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大牌子,被公安干警踹倒跪下带上了手铐。随即又押入看守所刑事拘留,有涞水县电视台新闻节目播放的实况为证。
一学员,女,30岁左右,先后四次去北京上访。2000年正月初六上街炼功洪法,被公安局拘留二十三天,公安抄了她的家,也抄了她母亲的家(父母不炼功),罚款一万元。6月20日去北京上访,被抓回后拘留十五天。2000年国庆节前,双塔办事处强行将她带到双塔办事处,遭毒打。于2000年10月10日又去北京被抓回县拘留所遭受多次毒打,拘留两个月后,被判刑二年,现在保定劳教所劳教,因离异,孩子由她的父母照顾。
2000年三月,祖冲之中学三个学员进京上访,抓回涞水拘留所后处以15天行政拘留,随即被开除学籍,其中一人还挨了打,并被罚款5000元。
2000年春天,明义乡三名大法学员去北京上访,被送到了县党校学习班,遭酷刑折磨后,家里全被抄光了,连吃的粮食都不剩,门、窗玻璃也被砸碎了,还遭罚款。面对被毁的家和土匪不如的迫害者,当事学员无可奈何地说:“我要想吃饭,只能去当保姆了。”
2000年4月1日,10名学员在涞水文化广场炼功,被警察抓进了拘留所,后来又有14名学员因炼功被抓。4月7日,在涞水县党校又开始办班,各乡(镇)、村只要还敢说炼的,连拘留所的十几名一起,都被送到那里,开始了继德国法西斯、文化大革命以来惨无人道的暴行折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单位的人分别对学员下毒手,他们有的扒光了学员的衣服用绳子捆上;有的让学员跪在地上,腿上放木板,他们站在木板上踩;有的抽断了皮鞭、打断了木棍;有的用烟头烫学员的嘴……。
县委副书记孙贵杰亲自下手抽打,女学员一名女学员是个农民,是从家被抓去的,他们用绳子把她捆上,直到晕死过去再松开,这样反复七次,折磨得她几乎不省人事。最后以3000元(县里2000元,乡里1000元)由家人保回去,自1999年7月21日以来,她累计被罚一万多元,有的连票也不开。
2000年4月8日部分学员到县广场公开炼功洪法,被公安局邪恶警察非法强行抓至党校,公社领导及公检法部门对这些学员大打出手,多次折磨学员,采取跪石子,跪棍子,打板子,抽皮带等多种刑罚,个个面目狰狞,残忍毒辣,恰似法西斯暴徒行径。后每人罚款23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7月开始,各乡镇又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只要敢说还炼法轮功的,就把他们抓到乡(镇)里,不准回家。宋各庄乡两名女学员被锁在一个小黑屋里,几天吃不上饭,大小便也不能出去,根本不把她们当人对待。7月19日,警察从学员家中抓了5人,关进了拘留所,不准家人探视,我们要求申请复议,政保股也无人理睬。按拘留证日期15天已过,也不放人。
2000年8月以来,又有上访被抓回的学员和在家的学员分别被关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60多名学员惨遭非人的毒打。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被他们整整打了一天一夜,身上多处受伤,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跪在地上,不给吃喝达数十小时。还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儿童和那些成年学员一样每天被捆绑吊打一次,有的被扒光衣服吊打。其中有一个女学员被打得认不出模样,整个脸血肉模糊,眼睛都睁不开。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被毒打之后,还用力去折她的手指,使其昏死过去。
还有让学员之间相互对打。一男学员挺身并用平缓的语气对他们说:"我没有修炼的时候都没有打过别人,自修炼法轮大法后,李洪志老师教我们以真、善、忍为标准,对所有人都讲善,我不会去打人。"坐在一边的镇党委书记张林军、镇长李亚民听后恼羞成怒,二人亲自动手将他吊起来,用绳子抽打,一会儿换成大木板子打,直打得这个学员昏死过去,将这位学员放下,等苏醒过来之后,强迫让他跪在地上整整一宿。这样的残酷迫害每天都有。现在有很多学员已不能行走。
2000年10月1日前后,从北京遣返的学员又有5人被押进了看守所。他们屡次被穿上囚衣、带上手铐,还有的用绳子捆上,带到公安局地下室野蛮殴打。10月2日上午,由县委书记亲自坐镇指挥大打出手、破口大骂。在这期间,在涞水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又举办了强制转化班,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单位为主昼夜值班,用各种羞辱、打骂办法强制学员喊出骂法轮功的师父的口号。学习班陆续共有60多人,历时一个月,主办者完全丧失了人性和正邪的概念。
谷,女,30多岁,2000年10月去北京,半路被公安抓走,遭受毒打,公安抄了她的家,把她的电器,门窗全都砸了。
常,女,40岁左右,全家炼法轮功,2000年年底被抓,先抓到乡政府,遭受毒打,后抓到县拘留所,遭受毒打,被关押在涞水县拘留所。
王,女,50岁,99年年底公安将她从家中抓走,到乡政府。她给乡书记弘法,使得书记激动得落泪,2000年10月后,公安又将其抓到乡政府,后到县拘留所,拘留所关押五个月,其女儿交了罚钱(数额不详),她才出来。公安抄她家三次,每次都去10多个人。
一学员,于1999年7月27日被叫到公社所谓的学习班,强行罚款100元。2000年3月因有其他两名学员去北京上访又被叫到公社罚款200元。4月因同学员去广场公开炼功被抓,遭到毒打,10天后被强行罚款2300元后放回家。6月又因几名学员进京上访被毒打并罚款1400元。10月份又被公社变相骗钱300元。
还有三个女学员在绝食6天的同时遭绳子捆等酷刑折磨,直到生命垂危才被送回家。其他学员被单位开除的、被从家中带走软禁至今的,经常遭毒打的,被迫交上《辞职报告》到异地他乡谋生的。一名被迫辞职的学员是“祖冲之中学”的优秀语文教师,曾多次获得嘉奖,他在看守所被押期间,学校还给长了一级奖励工资;还有一名是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着有《祖冲之传》。
另一学员于2000年12月上北京证实大法,被送回公社后,公社主要领导对其大打出手,这些“父母官”却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过年也不让回家。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又罚款25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12月底,贵州、四川的大法弟子共30多名路过涞水时被劫到公安局进行毒打,并强行搜身,共搜走人民币2万多元。搜身时女学员受到被脱光衣服的侮辱。
2000年12月底,在拘留所被长期关押的7 个人,用5000元现金由家人保回,特别贫穷的也要交上2000元,政保股的人不给开票,还要我们自己写上“自愿交纳”的保证书。
吴,女,被骗到镇上说办两、三天学习班就放人,还被镇上骗走2500元,后来家属去要人给退回500元。10月11日,吴被孙桂杰和刘耀华从镇上抓到拘留所,2000年12月27日在公捕大会后转到看守所。现已被关押5~6个月,其家属去要人,刘耀华要罚款两万,否则劳教。
难道这就是政府所宣扬的现在是中国人权最好的时候吗?…… 身为政府机构的国家干部就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力残酷地对待善良的人们,种种暴行,令人发指,不管政府如何掩盖,血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发稿:200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