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迫害法轮功学员 行署专员韩景昌被审判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原江西省赣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韩景昌追随江泽民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大面积地抄学员的家,发现有关法轮功的资料就抓人,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韩景昌因受贿受礼被开除党籍,开除其公职,2001年4月19日8时20分,韩被送上了审判台,作恶终有恶报。自1999年4月25日,江西赣州当局非常邪恶,非法监视、干扰法轮功学员;7月20日以后,赣州当局更加肆无忌惮,非法关押、拘留大法学员,并强迫写保证书,交保证金,几乎未曾间断,更有甚的是威逼学员家属看管、毒打学员,还指使公安警察把学员的画像到处贴,悬赏捕捉学员。学员因进京上访被判刑、劳教。学员承受着非人的折磨和妻离子散的痛苦。
有一次两名女学员深夜被六、七个便衣公安强行从旅店绑架到赣州市第一看守所,学员阿心到看守所时只穿一条衬裤,而且一路上光着脚。公安非法扣压了(没开扣压单)两名学员随身携带的所有衣物,包括两万余元人民币。看守所的教导员对阿心大打出手,用拳头猛击阿心脸部、头部,而且把阿心拖到外面,打倒在地,用脚狠踩住阿心的颈部,使阿心面部紧贴地面,无法呼吸,并强迫犯人给阿心戴手铐、脚镣,阿心被连续戴了18天脚镣。
中共官员贪污腐败上千万元的人无记其数,照样行欢作乐,而象韩景昌这样一个贪污几十万元的、还算年轻的干部却被审判,有点不可思义。韩本想借镇压法轮功,讨得江泽民的欢心,官场再上一层楼,那知道反而栽了一个大跟头,可能永世都不得翻身。有道是: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辰一到,一切皆报。
发稿:200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