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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优秀党员」 一朝事发 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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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5月2日讯】江苏一名几乎年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干部,被揭发多年来与其他十多名大小贪官一起盗用公款,晚晚风花雪月,灯红酒绿,甚至一个月连上二十多晚舞厅,比上班还要勤力,结果合共挥霍九十多万元公帑。日前这名腐败干部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太阳报报道,案中的主犯俞江明,五十三岁,在一九九○年被委任为江苏通州市张芝山镇城建监察中队长兼镇土管所土管员,初时俞某还算安份,但在九六年底,当地一名个体老板朱某为讨得俞某欢心,邀其和城建监察中队会计张菊平等四人到一间舞厅耍乐,当时俞某仍是老实人一名,坐在「小姐」身旁有如木头一样,还被朱某和「小姐」们嘲笑是「乡下佬」。

自从这次「不愉快经历」后,俞某愈想愈气,决心洗刷「乡下佬」之名。不久之后,俞某又约同张菊平和土管所管理员兼现金会计范斌再上舞厅,经过「一次生,两次熟」后,俞某等人玩出瘾来,不时到舞厅「报到」,最多时甚至一个月二十多晚,后来又各有俨如情妇的固定「小姐」,还不时带同这些雾水情人出游,买衣服买首饰等一掷千金,更是不在话下。

为了保证获得花天酒地款项,俞某后来即开始利用职权之便,巧立名目向张芝山镇的居民和商户收取费用,结果两年间便从这些不合理收费中牟得五十万元,而俞某为要把这些收费变成为自己的「小金库」,又想出实行「财政包干」,每年只向镇府上缴一万八千元,其他款项则「袋袋平安」,同时又在每次花天酒地后拿□一大堆发票,叫职工在背后签名,以「证明」用途合理,希望藉此逃避法律责任,结果前后把二十六万元公款用于上舞厅、玩女人身上。

另一方面,俞某等人的堕落行为,后来也陆续在相关连的土管所、建管所等单位蔓延,其中范斌不但「有样学样」,用公款风花雪月外,还以隐藏入帐等手法,将公款据为己有;而建管所的六十一岁会计员薛德操,亦将二十多万元公款用作购物和赌博,结果连同俞某在内,三个单位的十二名贪官前后共贪污、挥霍公款达到九十二万八千元。

据了解,俞某等的贪污情况后来被揭发,当地法院最近已将俞某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有关人等亦被处以缓刑至监禁十一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