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暗示郭庆海将被判四年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扬天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审讯河北异见人士郭庆海后,该法院的法官曾经到关押郭庆海的沧县看守所向他表示,他的罪不比綦彦臣轻,并特别提到綦被判四年,暗示他有可能被判处和綦一样的刑期。而同为河北异见人士的青年学者綦彦臣,因在网路上发表其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的着作“中国的崩溃”的部分章节,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判刑。
在郭庆海的起诉书上并没有明确指出他哪些言论构成了“颠覆罪”。郭曾经向法院和检查院索取自己在网路上发表文章的打印件,但是就被拒绝。该法院的法官在郭庆海辩护时说,郭的文章和主题思想没有问题,只是个别句子和段落不行!郭庆海在自辩时称自己是和平主义者,反对暴力,反对任何形式的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而他以前也对人说过,他文章的观点非常温和,也不反对政府,自认为不会出事。但想不到中共当局用断章取义的方式来定罪,真可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另外,郭庆海的家人每个月须为他向看守所缴纳生活费500元人民币!让郭的妻子苏丽芬不胜负荷,身为中学教师的苏丽芬每月只有600元的工资。据说,看守所向人犯索取的伙食费价格是外面的好几倍。由于钱不是家属直接交到人犯的手里,而是由看管的狱警收取和支出,因此看守所和狱警贪污的可能性极大。
发稿:200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