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怒警示:青海省暴发强烈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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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怒的背后有原因,对法轮功的镇压,种种不择手段、丧失良知的诽谤、迫害、酷刑,都集中体现了无法无德的犯罪。这样的天灾当然是对所有道德急下、危害人民的各种恶行的警示。社会不治,危机四起。
青海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青海省劳教所的看管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实行软硬兼施的办法,也就是先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办法,把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先分到各队和吸毒等犯罪人员关在一起,不让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见面,进行强制洗脑,然后集中起来洗脑,如果再不屈服就再次分到严管队进行严管。
女子大队对刚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先是扒光所有的衣服进行所谓的检查,然后交给两名烟毒性的劳教人员进行严管,如不屈服就是拳脚相加(这就是所谓的“二加一”)。恶意的管教还指示烟毒性的人员打骂、体罚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姓范的小姑娘因不配合她们的洗脑被扒掉所有衣服,恶警用电警棍打她,还关了七天的禁闭,并造谣说她是精神病、要自杀。最后劳教所给她加了五个月的刑期,并派了两名吸毒人员对她进行监视。有一贾姓的学员,因传看文章,被扒光衣服搜身,恶警用电警棍打她,并加期3个月。
2001年6月劳教所对所有的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三个月的所谓的“训练”,每天长达十个小时之多。由于天太热,邪恶管教不敢走出办公室,就叫吸毒人员折磨法轮功学员,每人半小时,轮流进行,而法轮功学员每天除吃中饭外连一口水都不给喝,就连60多岁的老太太也不放过,要是走不动,也得在高温下晒着。有一张姓的法轮功学员因实在走不动就坐了一下,警察就叫来吸毒人员打她,并关了七天禁闭,加3个月的期。有一苗姓法轮功学员腿肿了,走不动了,暴徒还要对她进行单独训练,由于实在走不动,坐了一会儿,暴徒就用电警棍打她。吃饭时警察把大法学员集中在操场上用白线划成的一个方框内,哪怕是风吹日晒,就是不能出这个框。
唐XX是西宁某中学的一教师,因上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他说:“我悟到修炼是严肃的,不能心里还在修,嘴上说不好,这种行为不是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法轮功学员应以法为师,不管它们怎样对待我,我要一修到底。”他这种坚定惹恼了管教,他们把他从一大队送到了严管队,又由严管队送到严管班,由12名吸毒人员一起监管。每天早上和晚上要罚站两次,每次半个小时,上厕所要有人看。现在他的劳教期早就过了,可还是没有放。以上只不过是一个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情况。
恶警录:青海省劳教所所长:马汝强,回族,电话:0971-13709762701
管理科科长:鲁昕,电话:0971-5130627(或5130619)转3107、3108
一大队教导员:兆文奎
女子大队大队长:郭霞
女子大队教导员:段海荣(现任女子劳教所管教科科长)
二大队教导员:杨勇
发稿:200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