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2月14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市法輪功學員申金祥、楊奎、賈艷鳳、蘇宏,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其中:蘇宏女士被非法判刑九年,並被勒索罰金5000元;申金祥、賈艷鳳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並被勒索罰金2000元;楊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並被勒索罰金2000元。四人目前均已提出上訴。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左右,東寧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刑偵大隊、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聯合行動,分別綁架了十位法輪功學員,並對多名學員非法抄家。申金祥、楊奎兩名男性學員被關押在東寧市拘留所;賈艷鳳、蘇宏、蘇英三名女性學員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八月十九日,政保大隊將構陷申金祥、楊奎、賈艷鳳、蘇宏的案件移交海林市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對申金祥(男,66歲)、楊奎(男)、賈艷鳳(女)、蘇宏(又名蘇紅,女)四人進行非法庭審。家屬依法聘請律師,並由申金祥的女兒申琳、楊奎的女兒楊靜、賈艷鳳的女兒楊南溪擔任家屬辯護人,進行了無罪辯護。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閆俊龍多次粗暴打斷當事人、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的正當陳述,導致庭審被迫延期至十二月三十日。
* 吉林省樺甸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付仁江,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被樺甸市公安局啟新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樺甸市看守所構陷。樺甸市法院之後對他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他被劫持到吉林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付仁江,樺甸市蘇密溝鄉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事做人,處處為他人著想,身心受益。他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遭受冤獄十二年半,在公主嶺監獄遭綁“死人床”、長時間不讓睡覺、穿約束衣、吊約束帶等酷刑並因此被迫害得妻離子散。
* 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85歲的法輪功學員唐素蘭老太太,於二零二五年九月被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華鎣市看守所構陷。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鄰水縣法院對她進行非法庭審;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她被第二次強行帶上法庭,最終被冤判三年。目前,她被非法關押在廣安看守所。這已是她第三次遭非法判刑。
唐素蘭老人以前身體虛弱,尤其在經歷一次車禍後狀況更差;她性格強勢,遇事不肯讓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她的身體迅速恢復到無病一身輕,心態平和寬厚,處事為善,嚴格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善待身邊每一個人。她的變化深深打動了家人,子女們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以來,唐素蘭一家六位修煉者全部遭受殘酷迫害,其中四人含冤離世。大兒子曹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曹平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遭刑訊逼供致膝蓋骨、左手骨折,內臟嚴重損傷。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德陽監獄被折磨至生命垂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監獄送回家,九天後(七月七日晚上十時)經搶救無效離世。丈夫曹志榮曾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後由家人接回,於二零一二年含冤去世。大女婿張吉安二零零二年一月被綁架勞教兩年,在重慶西山坪勞教所遭強制註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於二零零八年初離世。外孫張配高中時因講真相被老師羞辱並被學校開除。二零零六年警察闖入唐素蘭家非法抄家時,他為保護外公外婆,被李吉良等警察按倒在地暴力對待。從十歲起長期承受高壓迫害,身心嚴重受損,年僅21歲便含冤離世。
* 遼寧省大連市59歲的法輪功學員方彩霞,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工作時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連市姚家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遭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半年的關押迫害導致方彩霞在開庭時狀態很憔悴、虛弱、面容枯槁。方彩霞在庭上說話沒有力氣,氣若遊絲,以至於在庭的其他人難以聽到,走路也沒有力氣,她弱不禁風、步履蹣跚。二月十三日,家屬到法院拿到了法院對方彩霞的非法判決書。方彩霞被非法判決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
方彩霞祖籍河南貧困山區,後來嫁到大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生活一度十分艱難。一九九八年,方彩霞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變化巨大,待人和善,與鄰裏和睦相處。盡管丈夫極力阻撓她學法煉功,她始終以平和心態面對。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被非法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害三年零三個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被革鎮堡派出所綁架,再次被送馬三家勞教迫害一年半。方彩霞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綁架,二零一七年三月、四月兩次被甘井子法院非法開庭,被誣判四年。
* 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南遷善村法輪功學員張宏謙、巨玉霞夫婦,自二零二二年七月遭當地警方非法抄家、綁架和構陷後,持續遭受關押、酷刑、重判及嚴密監控。張宏謙於二零二三年被迫害致重病,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余歲。
張宏謙、巨玉霞夫婦均年逾六旬,居住在寧晉縣四芝蘭鎮南遷善村。張宏謙行醫三十余年,以醫德高尚、醫術精湛聞名鄉裏,方圓數百裏患者慕名求診。巨玉霞性格開朗、為人善良,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做人,深受鄰裏尊敬。疫情期間,面對藥品普遍漲價,夫婦二人仍按原進價出售板藍根、布洛芬等藥品,患者感嘆“比批發店還便宜”。巨玉霞說:“疫情大家都不容易,能便宜就便宜。”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張宏謙診所正常營業時,一群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驅散患者,將巨玉霞和兒子張躍星擡上警車,並在家中非法搜查,抄走八萬多元現金、一箱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三人被帶至寧晉縣徐家河派出所,次日被非法“監視居住”放回家。七月六日,便衣警察再次闖入張家,以“檢察院詢問”為名綁架三人,並強迫做CT、B超、心電圖等檢查。張宏謙被關押在寧晉縣看守所,巨玉霞被關押在邢臺某醫院,禁止家屬探視。二零二三年三月,寧晉縣法院誘騙病重臥床的張宏謙解除維權律師,並於三月三十一日指派律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同年四月十八日,寧晉縣法院對巨玉霞“開庭”,非法判刑七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發稿:2026年2月14日 更新: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