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證據被揭穿 江蘇檢察官當庭跑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江蘇省豐縣法院在刑事審判庭3月17日再次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李擁軍、丁寶亮、周甚啟(取保治療未出庭)、周金良(已取保)開庭,李擁軍的辯護律師揭穿了控方的捏造之舉,法官孫武正宣布休庭兩分鐘,兩位檢察官理屈詞窮,拍桌子說不開了,走了。法官說“我也沒辦法”。
據明慧網報導,豐縣檢察院檢察官王婉芳找當事人取證,當事人的簽字竟然是檢察官王婉芳代簽。而出庭的檢察官卻口口聲聲說是“合法”。
對4位法輪功學員的第一次非法開庭是在3月4日下午2時30分,主審法官孫武正,公訴人王婉芳。由於豐縣檢察院起訴書上面漏洞百出,且有多處程序違法。另外周甚啟在開庭前2天不知什麼原因突發腦溢血,在醫院搶救不能出庭。在北京律師的強烈要求下,法庭不得不草草休庭。
3月17日再次開庭,豐縣檢察院換了公訴人,且增加為2名公訴人。在北京正義律師李春富、陳建剛的無罪辯護下,豐縣檢察院人員難圓其謊,在庭審中慌張跑掉。豐縣法院不得不再次休庭。
山東金鄉縣法輪功學員李擁軍為營救妻子劉巧珍(被江蘇豐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現正二審中),2014年6月6日與周甚啟(山東金鄉縣)、丁寶亮(山東巨野 縣)等法輪功學員,在從山東金鄉去江蘇豐縣法院反映情況的路上,被一夥人(沒穿警服,沒出示工作證)強行攔下綁架至豐縣公安局,第二天又挾持到豐縣一賓館內,連續5天5夜不讓睡覺,且對其不停地辱罵,並非法制作許多虛假筆錄、虛假證人證言,歪曲事實。
暫居江蘇徐州市豐縣的法輪功學員劉巧珍和郭艷華兩位女士,以及江蘇法輪功學員司秀麗、孫梅英、姜群、李新榮2013年5月4日遭到豐縣警察綁架,國保隊長蘇敏、610副主任馬本營指示警察王國華、 王衛華等在豐縣一賓館內對6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構陷:63歲的法輪功學員孫梅英,多次遭拳擊其肩胛部位;劉巧珍遭王國華等警察連續3天3夜不讓睡覺,用燈泡炙烤(第一次庭審供述),受酷刑詳情待查;郭艷華遭警察從其頸部灌涼水,並猛抽其耳光,掐其大腿內側大面積瘀紫,至徐州看守所關押體檢時仍大面積瘀紫。警察威脅揚言:庭審時若說出,將對其家人報復。
2013年11月15日,豐縣法院在超出法律規定的關押期限下,對劉巧珍、郭艷華、姜群、孫梅英、司秀麗、李新榮6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第一次非法庭審,2014年4月10日第二次非法開庭。6位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從憲法和立法、司法程序、法律事實等層面為他們的當事人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她們。法院不聽律師和當事人的辯護,2014年8月13日第三次非法開庭,於11月28日下了判決書,非法判孫梅英8年、司秀麗7年、郭艷華5年、李新榮5年、姜群4年6個月、劉巧珍4年。判決書竟寫到: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基本無異議。據悉,一些副院長表示多次向上反映:調解,無罪釋放。但相關不法人員置若罔聞。
李擁軍和劉巧珍被非法關押後,兩個女兒居無定所,投親靠友,有家不能回,其小女兒只有十三歲,即將考高中,學費生活費全靠親戚相助。其家中存摺和稍微貴重的物品如筆記本等被豐縣國保大隊扣押。劉巧珍父親身患癌癥,氣憤離世。
發稿:201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