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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繼東:正視歷史需要良知和勇氣

——--讀《延安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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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繼東

【明見網5月1日訊】《延安日記》的作者彼得·弗拉基米洛夫是蘇聯人。此書的中文版由東方出版社初版於上世紀80年代,筆者讀的是該社2004年3月再版的黑皮本。

1942年至1945年,彼得以“共產國際”駐延安聯絡員兼塔斯社記者身份到了延安。他以日記形式記述了延安的政治、經濟與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形。全書以抗日戰爭時期中共與蘇共的關系為背景,記述了中共的“整風運動”和“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對中共與當時駐延安的美國軍事觀察組的接觸和中共與國民黨的關系等問題也有評述。

我覺得,此書是一部研究中共黨史難得的參考文本,雖然其中不乏偏頗之處,比如,針對當時延安的反蘇情緒,彼得就完全是站在蘇共“老子黨”的立場上觀察問題的。

此書對延安的鴉片生產有較多的記述。我又查閱了國民政府禁毒方面的史料。總的來說,國民政府在禁毒方面是有成效的。1917年後,國內動蕩,各地軍閥為增強實力,以鴉片煙稅為財源,競相開放煙禁,清末民初的禁煙成果付諸東流。

歷史學家顧頡剛1931年旅行河北、河南、陜西、山東4省後記述如下:

“我們久居都市,已度現代化生活,而內地民眾則還過著紀元前20世紀的生活,除了一把切菜刀是鐵器時代的東西之外,其他差不多全是石器時代的。要是僅僅這樣的渾樸,那還保持著古人的健康,要改造也不難,無如鴉片、白面的流行,普遍得像水銀瀉地一樣。我到一個小縣城裏,只有200家鋪子,煙館倒占了40家,其數量遠超過米店。許多農村裏,可以買不到一張紙,一支筆,但鴉片、白面是不會沒有的。那時穿中山裝的是何等表示前進,我親見一位穿中山裝的朋友接連在煙卷上抽著白面,悠然自得。但白面癮的急劇增進,以致家破身亡的慘劇是大家說得出的,聽說實在窮得沒有辦法時可以把自身出賣給制毒的人,因為他死後可以從骨頭裏取出白面的成份來,再行制造。當白面癮發時,發瘋如狂,盡在地上滾,在那時,房子也舍得拆,連老娘的衣服也要剝去變賣了。我一路看見的人,‘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不計其數。……

許多農村裏,別的藥沒有,606和914總是有的;西醫可以沒有,打針的人總是有的。亡國,我們住在都市裏的人早已有此恐懼了,因為帝國主義的侵略已經成了國民的常識。滅種,城市裏人還沒有這感覺,而我在親歷華北農村之後就清楚地看出來了。我帶了一顆沈重的心回到北平,然而北平卻是酒綠燈紅,金迷紙醉,上下都在頹廢酣嬉之中。一經對比,使我忍不住流下淚來。我對朋友說:‘你們不要高興了,中國人快滅種了!’人家聽了,只覺得我言之過重;就是相信了我的話,也只有作同情的一嘆,說:‘這有什麼辦法呢?’”[1]

國民政府看到了煙毒的嚴重性,於1935年4月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名義向全國發布禁煙通令,並公布《禁毒實施辦法》和《禁煙實施辦法》。

禁種方面,規定了絕對禁種、分期禁種、分年減種,直到絕對禁種。

禁吸方面,以1935年最後登記截止人數為準,按煙民年齡依次勒戒,分為5期,以一年為一期,每年煙民為數至少遞減五分之一,至1940年底完全戒絕。

《禁毒實施辦法》規定,吸用烈性毒品及施打嗎啡針者,限於1935年內自行投戒,如查獲未經投戒者,拘送戒毒所勒戒;1936年內如仍有未經投戒而私吸者,除勒戒外,並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自1937年起,凡有吸用毒品及施打嗎啡針者,一律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凡制造、運輸販賣烈性毒品者,依法處以死刑,從犯按情節輕重,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公職人員對於制造、運輸、販賣烈性毒品有幫助者,概處死刑。另外,國民政府還規定,凡制造、販賣烈性毒品者,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律處死刑……。

由此可見,國民政府禁煙禁毒措施空前之嚴厲。但遺憾的是,歷史沒有給國民政府以機會,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了,政府雖未廢止禁毒令,但常力不從心,因此鴉片煙禁而不絕。

讀了《延安日記》後,又想到顧頡剛的感慨,於是想弄清楚,延安的鴉片生產是否在國內其他文獻裏有所披露。

在這方面頗有研究的學者單世聯告知:《謝覺哉日記》下卷734頁有記載。

1945年1月5日謝覺哉寫道:“……仁政觀點不夠,容易發生毛病。同一事物,有仁政觀點的人說是不得已而為之──毛說我黨犯過兩次錯誤,一是長征時亂拿人民的東西(不拿不得活),二是某種物(不種度不過難關)──缺乏仁政觀點的人,則認為這是直接有利的辦法,甚至發展到某貨內銷。”這裏的“某種物”、“某貨”、“不種度不過難關”,指的當是鴉片。

彼得在《延安日記》裏所述如下:“到處都在做非法的鴉片交易。例如,在柴陵,遠在後方的步兵第120師師部,撥出一間房子來加工原料,制成鴉片後就從這裏運往市場。[2]”“政治局已任命任弼時為‘鴉片問題專員’……政治局討論了經濟困難問題,找出了一個相當別出心裁的辦法。政治局批準,加強發展‘公營的鴉片生產與貿易’。同時決定,作為緊急措施,要在一年內為中央政府所轄各省的市場(叫做對外市場)至少提供120萬兩鴉片。鴉片的……種植與加工,大部份將由部隊來管。賀龍的120步兵師所在地,是主要提供鴉片的地區(這個師已長期做這項生意)。”(166頁)彼得和任弼時談話結束時,任說,“毛澤東同志認為,種植、加工和出售鴉片不是件太好的事情。可是,毛澤東同志說,在目前形勢下,鴉片是要起打先鋒的、革命的作用,忽視這點就錯了,政治局一致支持中共中央主席的看法。”(167頁)任弼時並“要蘇聯記者理解這個決定”。

尤任曾問及毛澤東,“特區的農民往往由於非法買賣鴉片受到懲辦,而現在甚至是共產黨領導的軍隊與機關也在公開地生產鴉片──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46 頁)“毛澤東沒有吭聲。鄧發代毛澤東回答說:‘從前特區只是把鹽和堿運往國統區。我們一掛掛大車滿載著鹽出去,帶回來的錢袋卻是癟的,而且還只有一個錢袋!現在我們送出去一袋鴉片,就能夠帶回滿滿的一車錢。我們就用這些錢向國民黨買武器,回頭再用這些武器來收拾他們!’……”(46頁)

彼得還在日記中寫道,中共“發布了一項大量進行鴉片交易的命令”,但不見命令原文。

筆者在“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的網站上發現了當時冀魯豫邊區第六專區下轄的“淮太西”縣政府(由河南之淮陽、太康、西華三縣之一部劃編而成)頒布的“淮太西縣煙土稅征收與管理暫行辦法”。這個“辦法” 是民國三十四年七月頒布的,有7條17款。

第一條就開宗明義說,“為了加強對敵經濟鬥爭,減輕人民負擔,管制煙土出口,爭取必需品的收入,特根據冀魯豫邊區政府稅收原則暨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其具體規定是,“於本縣中心集市設立煙土總行,統一管理煙土行之經營與稅收事宜”,交易稅率是15%。凡“低報煙土價格因而漏稅者,查獲後,除補稅納款外,處以應繳稅款二倍之罰金”;凡“購買煙土人,於購買後,實行走私漏稅者,查獲後除補稅外,另處相當於納稅額二倍之罰金”。“買賣煙土之商民必須將稅款向總行或合法營業之行戶進行交納,方準出口”。這裏的“出口”,當是指向國統區出口。

2005年5月18日,筆者采訪李普老,問他“淮太西縣”是不是有這樣的“煙土稅辦法”,他說沒聽說過,延安種鴉片的事他倒是聽說過。李普1930年代參加革命,大部分時間在國統區,沒有去過延安,但在延安生活過很長時間的李銳等老友都對他談過此事。

解放區種鴉片的事,當時的《西安晚報》也曾有報導,說“栽種以晉北及陜北各縣為最普遍”,“初時尚避開交通大道,佯作種棉之宣傳”,後來竟“隨處播種”。“在輿論的催促下,國民政府對邊區之種植與運銷鴉片,自不能不采取措施,乃於1943年4月,準備派內政部陜豫甘寧綏煙毒檢查團赴陜北實地調查,先由陜西省政府於4月9日電知十八集團軍後方留守處主任蕭勁光”。蕭卻拒絕檢查,說“查邊區煙毒,早經禁絕”,“實無派人前來之必要”。這樣,“檢查團”當然不能成行。

從謝覺哉1943年6月6日的日記中可知,延安確實存在著鴉片問題。

謝當天的日記第一句就說,“擬給各分區各縣(市)政府禁絕吃煙指示”。以下是指示全文,茲照錄如下:

“吃鴉片,這一舊社會遺下的瘡疤,我們已經治好很多了,但查還有少數未戒絕的癮民。必須再下一把勁,免得“死灰復燃”。除禁種禁運另有禁令外,特給以關於禁止吃食的指示:

一、各鄉(市)政府接到此指示1個月內,把境內煙民,分別癮的大小,年齡大小,禁絕期限,徹底清查一次。一般規定:30歲以下的限3個月戒絕;40歲以下限5個月戒絕;60歲以下的限10月戒絕。衰老有病的,可酌量延長,但至多不得超過一年半。

登記時要把煙民找來,當面說定戒絕期和逐步戒絕的方法。鄉(市)政府應隨時檢查或委托行政村(或關坊)主任、自然村長(或街巷長)檢查。不可於登記後就聽其自流。

煙民隱匿不肯報的,逾期未戒的,戒後又復吃的,查出後送司法機關罰辦。

二、要和生產與教育工作聯系起來。煙民多是不事生產及行為墮落的人(大部是二流子),要用說服與強迫的方法,使其卷入生產大潮,即使其生產勞動很小。同時要他知道自己是社會一份子,至少不應為社會上看不起,以激發他戒煙的決心。今年的改造二流子參加生產運動中,不少有煙癮的二流子戒絕了,有的也趕上做好人。可見用積極方法策動戒煙是很有效的。

三、要造成群眾運動。不只是勸煙民說吃大煙怎麼不好,而且要在村民大會上,市民大會上做勸戒運動。一村一市有抽大煙的人,是不美滿的。使煙民不能不愧悔。且要發動兒童、婦女勸戒煙,兒童能勸服其家大人戒煙的,是模範兒童;婆姨能勸服其丈夫戒煙的,是模範婆姨。如果丈夫頑固,鄉村政府可允許在其丈夫未戒絕大煙的時期,婆姨有管理其家經濟的全權。

四、登記煙民後各級政府及各地衛生機關應幫助煙民找戒煙丸藥,按癮發給,如期戒斷。必要時可設立戒煙所,集煙民在一處禁戒。戒煙丸藥及住戒煙所,貧者可不收費。戒煙藥品,除特許者外,不得在市面出售。

五、要徹底做到禁絕種、禁絕賣。

六、各級政府應將辦理戒煙事宜──煙民多少、戒的情形隨時逐級向上報告。今年總結工作時,戒煙工作是各級政府考核成績之一。[3]

從這則“禁吃鴉片令”可以得知,如果不種鴉片,財政本來困難、老百姓本來很苦的解放區何來鴉片?從上引謝覺哉語“甚至發展到某貨內銷”,也可印證解放區的煙民吃的鴉片就來自解放區的“內銷”。

《延安日記》還提到:1944年中共為了得到美國的支持,積極邀請美國使團來延安訪問。美國人為幫助中國找到出路,答應到延安,可蔣介石堅決不同意,後來羅斯福總統對蔣幾乎是下了最後通牒,蔣才同意了。

4月28日,彼得在日記中寫道:“外國記者即將來訪。毛看到機會來了,想借此同反法西斯同盟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建立正式關系。他推想,記者們會造輿論,而政界人士就會著手認真辦事。不料,中共領導在這件事情上遇到困難了。……大片土地都種上了罌粟,這是件十分令人不愉快的丟臉的事情。……怎麼能掩蓋得了呢?……著名的359旅被派往該旅駐地通往延安及其冬季營地的道路兩旁,去鏟除罌粟。第一旅也同樣在幹這個差事。”(243頁)這種對付辦法,迄今已成一種“檢查文化”了。

毛澤東說過:“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既然如此,也可以說,革命就是用非常手段去達到目的──這“非常”,就是不擇手段吧。國民黨是革命黨,它不擇手段得到了政權;共產黨也是革命黨,它也可以不擇手段實現黨的利益和目標。當時,國民黨要封鎖,共產黨要生存,鴉片就“要起打先鋒的、革命的作用”了。

而今距延安時代近70年了,正視這段歷史我倒覺得尤其重要。

不能正視歷史,就不能開創未來。

歷史學家們、尤其是中共黨史專家們,只需拿出良知和勇氣,就像袁偉時先生說的那樣,“說真話,說自己的話”,因為真話絕對是有益無害的!

【註釋】
[1] 高增德、丁東編,《世紀學人自述》第1卷,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10至11頁。
[2] 《延安日記》,第103頁,以下同一出處的引文只註明頁碼。
[3] 《謝覺哉日記》,第485至486頁。

--原載:《當代中國研究》 2006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