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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洛:中國共產黨和三峽大壩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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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洛 (工程博士)

【明見網1月4日訊】〖圖片:三峽二期工程時,農民正在搬家。(gettyImages)〗

前言

長江三峽工程,是中國共產黨予以特別重視的工程,目的是為了展示其駕馭自然能力。1984年中共中央成立三峽工程籌備領導小組,李鵬出任組長;1989年江澤民在擔任總書記後第一個出訪地就是三峽大壩壩址;1992年全國人大審批三峽工程提案之前,召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大會,江澤民親自作報告,用組織紀律要求為三峽工程投贊成票。

中國共產黨一方面規定,對三峽工程不準作公開辯論,另一方面又開動全國的宣傳機器片面鼓吹三峽工程的效益。

黃萬裏先生生前在給中共中央領導人的信中,反映了三峽工程所存在的嚴重問題,要求能給他60分鐘的時間,講述為什麼三峽大壩工程永不可建的原因。中共中央領導人對此沒有任何回應,中國共產黨錯過了最後一次改正三峽工程錯誤決策的機會。黃萬裏先生將三峽工程稱為禍國殃民的工程。

李銳先生因批評三峽大壩工程,二次受到黨組織最高領導人的批評,一次是胡耀邦的批評(胡下臺後為此表示歉意),一次是江澤民和朱容基的批評。李銳先生無奈向中央建議--為重慶準備後事。

1﹒1、中國共產黨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布置任務

1984年中共中央成立了三峽工程籌備領導小組,由新上任不久的國務院副總理李鵬出任領導小組組長。

1986年6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頒發了萒為“關於三峽工程論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15號文件,文件決定,由水利電力部廣泛組織各方面的專家,進一步論證修改原來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成立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水利電力部提出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提請中央和國務院批準,最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根據憲法第三章第一節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憲法第六十二條具體確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共二十一項。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了一個15號文件,用命令的口吻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去審查和批準三峽大壩工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遵照這個15號文件規定的程序去完成所布置的任務,這不是對三峽工程決策的重視,而是對中國憲法的蹂躪,是對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蔑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憲法規定的職權之九,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包括審查三峽大壩工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根據憲法第七十一條,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但是其先決條件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認為這是必要的,而不是聽從一個政黨的某個文件的指揮。

為什麼要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三峽大壩工程?是為了向世人證明三峽大壩工程的決策是一個民主的決策?是為了讓對三峽大壩工程的贊同和反對的意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框架內得到最充份的表達和辯論?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三峽大壩工程的真實目的在於,今後無人需要為出現的錯誤決策負責任,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中國共產黨的三峽工程錯誤決策承擔責任。

1﹒2、戴晴入獄和三峽工程論證的結束

1988年11月底,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工作即將結束,論證領導小組原則通過了十四個論證小組的報告,長江水利委員會將在此基礎上撰寫工程可行性報告,計劃在1989年春季上報國務院審批。

以李銳、周培源、孫越崎為首的、以陸欽侃、侯學煜等科技人員為中堅的三峽大壩工程反對派,和以戴晴女士為首的一大批記者認為有必要在這之前讓全國人民聽到三峽大壩工程反對派的意見,在1989年2月28日出版了由戴晴主編的“長江,長江--三峽工程論爭”一書(參見戴晴主編 - 長江之死)。《長江,長江》序言寫道:中國知識界在三峽問題上的發言,可以說是重大的歷史性行動,它好比是向傳統政治體制及其權威扔下一只白手套,意味著:叫號岸岸也就是挑戰。人們對三峽大壩工程的重視只持續了很短時間。不久中國和世界把目光集中到北京天安門廣場上,原計劃的三峽大壩工程可行性報告也沒有按計劃在此時上報國務院。當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被軍人的坦克趕回校園之後,“長江,長江”一書的主編戴晴女士被當作“天安門動亂”的幕後黑手於1989年7月14日抓入秦城監獄。其實,戴晴女士與學運沒有瓜葛,沒有參與這個運動,她也不贊同北京天安門廣場上學生的舉動, 更不用說指揮或幕後操縱這個運動(參見戴晴 - 我的入獄)。將戴晴投入中國級別最高的秦山監獄,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其目的不是對天安門運動的清算,而是為了打擊三峽大壩工程的反對派。戴晴被抓之後,匯集了三峽工程反對派意見的“長江,長江”一書被列為禁書,從書店和圖書館中的書架被撤下,被焚燒;國務院“三峽經濟辦公室”向國家計委等單位寫黑信,狀告“長江,長江”一書中文章的作者和被采訪者,說他們和天安門動亂幕後黑手戴晴有不可告人的聯系,要求這些單位的黨組織在政治上審查三峽大壩工程反對派的成員(參見盧躍剛 - 長江三峽,中國的史詩)。

株連九族,這是中國政治鬥爭中慣用的手段,把反對三峽大壩工程和所謂的“六四反革命動亂”聯系在一起,借刀殺人。在強大的政治打壓下,三峽工程反對派不能在公開場合發表反對三峽工程的意見,不能在報刊、雜志上發表反對三峽工程的文章。

1989年7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把長江三峽壩址作為他上任後的第一個出訪視察目的地。25日回京後,立即前往醫院看望李鵬,談了去長江視察的印象,認為上三峽工程是必要的(參見李鵬 - 三峽工程日記)。三峽工程成為共產黨內鬥爭、站隊劃線的重要標志。

就在戴晴女士入獄後不久,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將工程可行性報告上報國務院審批。其中生態環境組報告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一些弊病是可以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這個結論到了可行性總報告中卻變成了: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1991年8月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批準了工程可行性報告,但是以程序錯誤否定了生態環境影響報告。從9月起著手重新撰寫第二個生態環境影響報告。這個生態環境影響報告於1992年2月17日得到批準,結論為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撰寫該份報告的知識分子出賣了靈魂,而換取了李鵬從總理基金中拿出來的高額獎金。(參見王維洛 - 從三峽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變化看科學如何淪為政治的婢女)

1﹒3、三峽工程決策前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黨員會議

對三峽工程問題,中央領導層曾做出過決定,不準公開爭辯。但是1991年3月,江澤民卻發出批示:“看來對三峽可以下毛毛雨,進行點正面宣傳了﹒也應該開始做點準備。”1991年底和1992年初起,中國媒體大量正面報導三峽工程,反對的聲音則被完全壓制下去。這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最佳表現。

1992年1月國務院在無有效的生態環境影響報告的前提下批準了三峽工程。1992年2月20日和21日,中央中央召開政治局常務會,專門討論三峽工程,由江澤民主持。會上由共產黨的水利專家錢正英對三峽工程的作用做了主題報告。錢正英說洞庭湖逐年淤積,已不能起蓄水作用,只能用三峽水庫來代替。用三峽水庫替代由於泥沙淤積和人為墾殖而日益縮小的洞庭湖,這正是中國共產黨違反自然規律、肆意改造自然、堅持建設三峽工程的哲學和理論基礎。李鵬在會上作主題發言說,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是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的表現,所有重大問題在可行性論證中都有了結論。三峽工程,防洪效益是第一位的。政治局常務會正式決定,中央同意建設三峽工程方案,由國務院將議案提交人大會議審議。

此時中共中央決策層對三峽工程提案是否能在全國人大通過並沒有把握。盧躍剛在“長江三峽--中國的史詩”的報告文學中是這麼記錄的:“三峽工程,長期在黨內、在國務院內、在全國人大、在全國政協懸而未決,爭論不休。贊成派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年初,中央各大媒體在統一指導下,對三峽工程作了大規模的正面宣傳……仍然不敢保證人大代表百分之百過半數。”為了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江澤民在會上建議,他將親自到“兩會”黨員會議上就三峽工程去作動員報告(參見李鵬 ̄三峽工程日記)。為了三峽工程總書記要親自上陣了。

1992年3月7日,江澤民、李鵬、田紀雲,陳俊生、蕭秧、李伯寧共同商討修改了江澤民在“兩會”黨員會上關於三峽工程的講話稿。

1992年3月18日今天上午,中國共產黨在“兩會”期間召開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黨員大會,由李鵬主持會議,先講15分鐘。江澤民主講,專講三峽工程,講了兩個小時。江澤民說黨中央和他都投了贊成票(參見李鵬:三峽工程日記)。共產黨的第一把手到全國人民人大代表大會和全國政協會議中去召集代表黨員大會,去為一個工程拉選票,這在共產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也是中國共產黨對全國人民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實施代表政治權力的粗暴幹涉。應該說,“兩會”期間的這次代表黨員大會,對半個月後的三峽工程的投票決策結果起了決定性作用。“個人服從組織,全黨服從中央”,這是中國共產黨黨章中規定的組織紀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的黨員代表,最終代表的不是選民和人民的利益,而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

1992年4月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三峽工程舉行投票。投票前,黃順興代表要求對三峽工程作一大會發言,但未得到同意。黃順興等25名代表以退場、不按表決器表示抗議。當天舉行的三峽工程投票結果如下:贊成票1767票;反對177票;棄權664票;未按表決器的25票。

這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通過了興建三峽工程的提案,贊成票占出席人數(2633人)的67%,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的共產黨員的比例基本吻合。

中國著名的散文家余秋雨先生曾寫過一篇文章,說他夫人(一位著名的戲劇表演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分後悔當年聽信了海外媒體的誤導,在三峽工程決策時投了棄權票。其實余秋雨先生應該後悔的是,他夫人沒有參加人大和政協“兩會”黨員大會,聆聽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信息傳遞,否則也不會在這樣重大問題上和黨中央發生偏離了。

1﹒4、黨組織的紀律對三峽大壩工程反對者的限制

1984年年底,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了李銳先生的《論三峽工程》一書,系統地闡述了三峽工程存在的各種問題以及他和林一山在五十年代時期的爭論。文化大革命後,李銳先生出任胡耀邦的副手,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為全國平反冤假錯案做出了重大貢獻,後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就以李銳的官位,出版一本著作只是區區小事而已。但是要出版這本反對三峽工程的書,卻不是這麼容易,北京、上海出版社卻沒有人敢挺胸而出。李銳先生只好回老家湖南,利用老關系才出版了這本書。

《論三峽工程》出版不久,李銳先生就受到共產黨的紀律處份,因為作為一個黨員,他出版此書沒有得到黨組織的批準。而給予李銳先生處份的正是他的老鄉、好朋友、當時的中央總書記胡耀邦。

胡耀邦下臺之後,曾寫詩給李銳先生,就這件事表示歉意。李銳先生也和詩回贈,表示理解,並闡述他對三峽工程不變的態度(參見:王維洛:胡耀邦和三峽工程)。

細心分析共產黨和三峽工程的關系,特別是共產黨員作為個體對三峽工程的態度,可以發現,共產黨員在位時多表示支持三峽工程,特別是那些處在上升期的政治新星;而在退休下臺之後(包括到政協去任閑職後),對三峽工程多持懷疑、批評和反對的意見。胡耀邦是這樣,趙紫陽可能也是這樣,林華、喬培新、彭德、王興個等都是這樣。可見,當一個人在不怎麼受黨的決議、紀律約束時,在他的大腦可以有自由思維余地時,他對三峽工程的意見就難以和黨中央保持一致。這也證實了國際上對三峽工程的評價 - 一個斯大林主義的產物。

透露李銳先生因三峽工程受江澤民和朱容基批評一事的是李鵬撰寫的三峽工程日記一書,1996年4月14日, 朱容基對我說,李銳給他打電話,要求中央停建三峽工程。他已報告江澤民同志,並對李銳做了工作,勸他不要搞串聯。1996年4月15日,昨天,江澤民同志在電話裏向我談了幾點,李銳上書要求停建三峽工程已被制止,要他從大局出發(參見李鵬 - 三峽工程日記)

李銳先生建議中共中央停建三峽工程,結果是受到批評。最後,李銳先生不得不向黨中央建議:“為重慶準備後事”。

2、三峽工程的防洪作用和三峽水庫的淹沒

2﹒1、三峽工程的防洪作用

建設三峽工程的目標有防洪、發電、航運、南水北調、區域發展等等。而防洪是建設三峽工程的最主要目標,據說在防洪效益方面,三峽工程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峽大壩壩頂高程海拔185米,正常蓄水位海拔175米。三峽水庫的防洪庫容為221億立方米(為壩址處海拔145米至175米時的庫容量)。這是三峽工程防洪目標實現的技術基礎。

1998年長江流域發生大洪水,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副組長、三峽開發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專門接受人民日報記者的采訪,采訪記錄以“陸佑楣 ̄三峽工程的防洪作用”發表在1998年8月31日人民日報上。

陸佑楣說:“如果三峽大壩已經建成,1998年沙市的水位將被控制在43﹒5米,長江中下遊將不會出現如今緊張的局面。”可見三峽工程防洪作用在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中的重要地位。

陸佑楣還透露,為了保護長江中下遊的防洪安全,防洪期間三峽水庫不但要蓄水到海拔175米時,而且還可以蓄水至180﹒4米,可以形成279億立方米的庫容,這相當於5個半荊江分洪區的蓄洪量。

黃萬裏先生等對三峽工程的防洪作用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利用大壩水庫防洪,無非是把大壩下遊的洪水,移到大壩上遊去了。

那麼三峽工程發揮防洪效益時,大壩壩址處蓄水至海拔175米,甚至海拔180﹒4米時,三峽大壩上遊各地的水位如何?重慶的水位如何呢?

2﹒2、李鵬的理論

三峽大壩建成後,上遊各地的水位如何?是否會淹重慶?1984年11月8日至12日,中國共產黨在蘇聯留學成材的水電專家、國務院副總理李鵬專門就這個問題考察了三峽地區和重慶市。11月20日李鵬將考察結果寫成報告,上報中共中央。通過考察,李鵬對這個問題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可以蓄水至海拔180米,重慶並不擔心三峽水位定在180米。

請看李鵬日記中的有關記錄摘要:

1984年11月8日下午3時,去參觀朝天門碼頭,這是嘉陵江和長江的匯合處。今天水位163米,相應的流量為6300立方米/秒,航道保持3米水深。據朝天門碼頭辦公樓前庭院中石碑上的水文記載,1981年7月16日,最高水位達到193﹒7米,其他年份夏季洪峰水位都在180-185米之間﹒重慶在180米水位以下基本沒有永久性建築,幾乎每年被淹,因此重慶並不擔心三峽水位定在180米﹒

晚上,聽市委匯報……蕭秧在匯報中講的中心問題要求三峽工程搞中壩方案,即大壩高程180米。

1984年11月10日今天我們乘船在通往三峽的航道上,順流而下。晨5時,到達涪陵,7時半上岸。涪陵古稱涪水,巴王陵墓在此。涪陵1981年7月的最高洪水位為169﹒8米,沿江路為152米,市中心廣場路為210米,河灘房子為166米﹒因此,水位在150米時基本不淹,在180米時淹60%﹒

……

下午3時,到達萬縣地區忠縣境內。地區行署常務副專員張光政、縣長郭金龍來接。我們在忠縣對岸的石柱縣換船,然後,到江北上岸。參觀了名勝石寶寨。………

石寶寨位於長江北岸忠縣,有孤峰突起,形如玉印,故名玉印山,當地人傳說是女媧補天的遺石。石寶寨建於康熙年間,寨樓依山勢呈階梯狀布局,整個建築由寨門、層樓和寨頂廟宇組成,共12層,通高56米,猶如一柱奇峰矗立江邊。遊人盤旋登樓至紺宇宮,猶如登雲梯直上霄漢。鳥瞰四周,大江滾滾向東流去,北面一片梯田。如三峽大壩建成,石寶寨也不會被淹沒。(筆者註 - 石寶寨入門處的高程正好是海拔175米)

1984年11月11日晨7時半,我們下船到萬縣市,這是一座熱鬧的山城。……當日長江水位在113米。1981年7月最高水位為142米。如果長江水位達到150米,半個城市將被淹掉。全市街長4公裏,縱深1公裏,市區工業都布置在142米標高以上。電池、皮革和食品工業為大宗產品。

長辦調查,大壩在150米高程時萬縣淹沒區人口為21萬人,而地區上報移民39萬,其中二次移民11萬。長辦調查淹沒固定資產2﹒1億,而地區估算9億元,兩者相差甚為懸殊。

(摘錄完)

從李鵬日記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李鵬認為三峽水庫是個沒有水力坡度的平面,三峽水庫在壩址處的水位為海拔180米,距離三峽壩址600多公裏處重慶的水位也在海拔180米。三峽水庫蓄水對重慶沒有影響,因為重慶在海拔180米水位以下基本沒有永久性建築。

三峽水庫在壩址處的水位為海拔180米,重慶的水位也在海拔180米。這個理論通過李鵬給黨中央的報告,成為了中央決策層的共識(圖1:長江上遊開發規劃),並貫穿在1986年開始三峽工程論證中,也貫穿在之後的三峽工程移民淹沒紅線的確定中。在三峽庫區到處可見海拔175米或177米(考慮了2米的風浪加高)的標志線,在這根線底下的土地將被淹沒,居民必須搬遷,而在這標志線以上的土地不會被淹沒,居民也無須搬遷。


三峽水庫在壩址處的水位為海拔180米,重慶的水位也在海拔180米,資料來源:長江上遊開發規劃

(大紀元“九評共產黨”全球有獎征文參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