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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學會四君子親屬的呼籲:權大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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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1月18日訊】在中國,公民基本人權得不到保障的根源就是權大於法。2001年3月,北京市國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共同制造的《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張宏海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權大於法的案例。

除了中共的司法系統之外,凡是了解我們的親人所言所行的人們──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知道我們的親人無罪。聯合國憲章所代表的國際法,也不會認為我們的親人有罪。然而,即便在三位主要證人全部翻供證明我們的親人無罪的情況下,我們的親人仍然被判處八年十年的重刑。這聽起來有點像天方夜譚,但這在中國、在中共的法庭上,卻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1,為了羅織這項罪名,北京市安全局和檢察院的辦案人員睜著眼睛說瞎話,說我們的親人是“無業遊民”,想通過制造“社會渣滓”的形象來敗壞我們的親人的名譽。而實際上,“新青年學會”發起的五人中,有四個是黨員,有公費研究生、三好學生、學生幹部、而且在被捕前都有工作。

2,北京市安全局與學校領導、教師一起,脅迫黃海霞(會員)做偽證,讓一位年輕女大學生在“做證可以畢業,不做7年以上徒刑”之間作選擇。黃海霞在被逼無奈的要挾下,只得用偽證換取畢業證。

安全局把範二軍(會員)逼到預審室,盡施威逼利誘的手段,使範在所謂徐、楊、靳、張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材料上按手印,換取自由。

安全局還重金收買大學生李宇宙,以給活動經費的名義,讓李宇宙做線人做偽證,李宇宙拿了錢,出賣了我們的親人並做了偽證。在我們的親人被判重刑的同時,李為了自保而潛逃到泰國。

然而,在威逼利誘之下做了為證的三位證人,其良知並沒有完全泯滅。三人畢業後,都在良知的覺醒中翻了供(包括李宇宙),並痛斥了北京國安局內一小撮敗類的卑鄙無恥(其實,即便不翻供,就以前的證詞而言,也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所以,開庭當天,幾個證人風塵樸樸從天津、上海趕到法庭,要求出庭當面作證:我們的親人無罪!也要當面揭露北京國安局的威逼誘供的違法行為。但北京國安局內一小撮無恥之徒夥同檢察院和法庭,不僅阻止證人到庭,而且在證人已經等候於法庭門外的情況下,在律師和親屬強烈要求證人依法出庭的情況下,作為執法者的中共司法人權卻執法犯法和以權代法,將證人擋在了庭外,讓證人和家屬們一起,在冬日的寒風中,整整在庭外站了一天。

3,所謂犯罪證據的《學會》章程和誓言,也是以言治罪的構陷。這僅僅三百來字,就算你有三頭六臂,也休想扒拉出一點點反黨、反社會主義、顛覆國家政權的意思或字句。《學會》章程:努力做一個道德高尚,富有責任感,獻身精神和追求真理的新青年,這和中國共產黨黨章有什麼區別?把這說成反黨證據,究竟誰在反黨,難道必須像你們,整天想著低級下流的泡沫政績,追求升官,搶權,換錢,才算擁護共產黨嗎?

《學會》章程和誓詞有“積極研究社會問題,推動社會進步”的表述,完全是熱血青年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使然。這和國家頒布的改革開放政策有什麼區別?改革就要不斷研究。不研究,難道要瞎改嗎?北京國安局這撮人,做夢也想破個大案,立點汗馬功勞,想官想瘋了,才會把這也臆造為“反社會主義”。

所謂的秘密集會,僅僅是幾個青年人,總共才湊了200元錢,連貪官汙吏的一小碟菜都買不到,至多買幾支羊肉串,幾杯散啤,在宿舍內邊吃邊談,議論一些學術觀點,而且都是在公開場合的聚會討論。然而,如此公開化的言行,卻被北京市國安局內一小撮執法騙子,加上了“秘密”兩字,又成了一條罪狀。如此構陷,還讓不讓中國人說話了?在公共場所議論,難道就是擾亂社會秩序罪嗎?我們的國家呀,有960萬平公裏,在哪裏說話有罪,在哪裏說話沒有罪呢??

由此,對我們親人的審判,真是黔驢技窮!

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一項基本的權利,北京市國安局內這一小撮騙子手,為了邀功請賞,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踐踏《憲法》。更有甚者,窮學生總共才湊了200元錢,以這200塊錢的資本,能顛覆國家政權嗎?這不是把我們的國家汙蔑成紙老虎了嗎?除非這個國家的政權,真的虛弱之極,在道義上就是紙老虎,所以才要屢屢用專制的牙齒嘶咬良知者。北京市安全局內的這一小撮敗類,為了一頂小小的烏紗帽,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韙,逆行歷史,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汙蔑我們偉大的祖國,強奸生它養它的母親。

升官――掌權――權換錢,這是當前腐敗分子,總結出的一條早富起來的致富公式,在權錢交易的腐敗之外,還有為了升官而產生的“政績腐敗”。於是,出現了泡沫經濟,豆腐渣工程和泡沫政績等等,鉆進北京市國安局內的一小撮腐敗分子,不蓋樓,不修堤,但可以織帽子,織幾頂“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大帽子,冷不防扣在誰頭上,就是一款“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後,他們在年度總結報告中,就能寫上又破了一個大案、要案,提拔的本錢就有了。

《學會》五個發起人中,四個是黨員,至今仍然馬克思主義的忠實信徒,擁護黨的改革開放,以實際行動參加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設,當然不用防備誰來扣帽子,這種對黨忠誠,對社會主義道路堅定的青年錯了嗎?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就是從頭到腳流著血和骯臟的東西”,鉆進北京市國家局內一小撮腐敗分子,在撈取政治資本時,就印證了馬克思的話。看他們骯臟到什麼程度,在汙陷這幾個青年時,還在制造極端落伍的雍正時代的文字獄。

找一找《學會》章程和誓言中,有什麼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字眼,包括斷章取義也找不到。安全局作為執法機關公然違反《憲法》,羅織文字獄,在找不到證據的情況下,萬般無奈,動用違法的威逼誘供,逼迫“學會”的三人出面做偽證,借這三個人的嘴,證那四個人的罪,這才完成了這項司法上的“豆腐渣工程”,實際是政治上的“豆腐渣工程”。光想立功啦、升官啦、發財啦,可笑的是這場“升官夢”還沒有嘗到甜滋味,三個做了偽證的人又反了供,最後連個偽證都沒有了,還要硬著頭皮維持原判,成了個徹頭徹尾的司法窮光蛋和良知叫化子。

這種羅織構陷的手段之拙劣卑鄙,實在是北京市“安家號”的空前絕後的發明,本應該去申請《吉尼斯大全》,居然拿到法庭上叫賣,還真賣了個好價,見怪不怪,恐怕就是雍正皇帝活著,也會哀嘆自己的“文字獄”望塵莫及。秦檜還略知羞恥,說了個“莫須有”,而北京市的“安字號”構陷,連秦檜都不如啦,知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二字!

在開庭時,被北京市國安局收買的三個證人,都寫信給法庭,陳述了當時背景,是被國安局逼出來的,全是偽證。這樣一來,公訴人在法庭上出售的那點所謂公訴材料,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標準,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公訴垃圾”,除了回收造紙,還能起點什麼作用。可法庭不敢出示證人的翻供材料,不敢讓證人當庭做證,不敢讓家屬旁聽,在莊嚴的國徽下,導演了一出“以垃圾為依據、以權力為準繩”的的骯臟劇,讓人邊看邊搖頭,越看越想嘔,判了這些熱血青年的八至十年的刑,歷史將會做出結論,他們所以被判刑,不是因為犯了罪,而是因為做的對。

我們的親人無罪!

我們強烈抗議中共法庭的判決!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持續關註我們的親人,直到公正降臨的那一天!

徐偉父親:徐連勝
楊子立的妻子:路坤
靳海科的父親:靳建國
張宏海的父親:張瑞慶

2003年11月17日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