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毛澤東的《商鞅徙木立信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成林商鞅“徙木立信”一事,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鞅,原為衛國公子,後仕秦受到秦孝公的重視,兩次變法,使秦國很快國富民強,使當時先進的封建制度在秦國得到鞏固和發展,促進了秦國政治、經濟、軍事全面發展,使秦國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為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商鞅是先秦時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然而,他的變法卻觸犯秦國舊貴族的利益,因而在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後,被車裂處死,但所推行的新法,卻一直沿用下來。
商鞅在開始變法之前,怕百姓不信新法,於是采用了“徙木立信”的小策略: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史記•商君傳》)
1912年6月,毛澤東在湖南省高等學校(後改為省立第一中學)讀書期間,曾寫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論》,贊揚商鞅及其變法,並發表自己的意見。
毛澤東這篇短文,受到了當時的國文教員柳潛(前清秀才)的極力贊譽:“才氣過人,前途不可限量”,並作了150字的評語:“實切社會立論,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報筆,而義法亦入古。逆折而入,筆力挺拔。歷觀生作,練成一色文字,自是偉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積理宏富。有法律知識,具哲理思想,借題發揮,純以唱嘆之筆出之,是為壓題法,至推論商君之法為從來未有之大政策,言之鑿鑿,絕無浮煙漲墨繞其筆端,是有功於社會文字。”這位前清秀才無疑也具有愛國愛民思想,對少年毛澤東肯定具有一定的影響。柳潛的預言,竟然非常靈驗,也可見老師自己也是“目光如炬”,具有遠見卓識。毛澤東文中的“三嘆”,有感而發。法令本來是為人民謀求幸福的,老百姓唯恐不頒布這樣的好法令或雖頒布而不實行、不生效,就自然會竭盡全力維護這樣的法令,豈有不信之理?如果法令本身不善,不但不能人民得到幸福,還會產生恐懼、危害,百姓們自然也會竭力阻止這樣的法令施行,你要他相信也是絕不可能的事。這本是國家、百姓、法令三者之間的正常關系。而商鞅卻不得不先演出“徙木立信”的一幕,這說明當時這三者關系是不正常的,怎不令人感嘆?
宋代改革家王安石《商鞅》詩云:
一言為重百金輕。
今人未可非商鞅,
商鞅能令政必行。
商鞅徙木立信論
毛澤東(一九一二年六月)
吾讀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漢吾國國民之愚也,而漢執政者之煞費苦心也,而漢數千年來民智之不開、國幾蹈於淪亡之慘也。謂予不信,請罄其說。法令者,代謀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維持之,務使達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國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則不惟無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懼,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雖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與秦民適成此例之反對,抑又可哉?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余年之記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當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戰事正殷,舉國疲勞,不堪言狀,於是而欲戰勝諸國,統一中原,不綦難哉?於是而變法之令出,其依懲奸宄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富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貧怠以絕消耗。此誠吾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憚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於是知執政者之具備苦心也,吾於是知吾國國民之愚也。吾於是知數千年來民智黑暗國幾蹈於淪亡之慘境有來由也。雖然,非常之原,黎民懼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東西各文明國民聞之,當必捧腹而笑, 舌而譏矣。嗚呼,吾欲無言。
發稿:200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