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艾希曼的"良心"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謝有順阿道夫·艾希曼——希特勒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滅絕的主要工具之一——的良心,真正成為一個思想問題,是在六十年代的耶路撒冷。此前,艾希曼一直化名奧托·海尼格和理查德·克萊曼特隱藏在南美洲,直到1960年才被以色列特工人員查明,並在阿限廷內地的一次大膽行動中將其逮捕歸案。在接下來那場漫長而著名的審判中,罪責及其承擔的問題,又重新折磨著人們,尤其是漢娜·阿倫特小姐的卷入,使事情有了哲學的意味。
阿倫特小姐是海德格爾的學生,著名的思想家,《極權主義的起源》一書的作者,她就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審這一事件,為《紐約客》雜志寫了一系列文章,並在此基礎上出版了《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關於尋常的罪惡的報告》一書。她出席了審判現場,研究了許多令人棘手的材料和記錄之後宣稱,艾希曼在內心裏並不是一個納粹主義者;他加入納粹黨時,並不知道希特勒的計劃;蓋世太保在巴勒斯坦移民中為猶太人提供了幫助;希姆萊也有其憐憫之心;用毒氣殺害猶太人的計劃源於希特勒的安樂死計劃;總而言之,艾希曼是一個謙遜的人。阿倫特居然還引用了艾希曼的聲明:“我本人對猶太人沒有仇恨。”她同情艾希曼,悲嘆道:“哎,沒有人相信他。”
——這是驚人的,它與歷史事實的出入太大,因為就連艾希曼自己在戰爭結束時也曾狂叫:“當我走進墳墓時,我會因為殺死了500萬猶太人而大笑,這件事給我帶來了極大的滿足和快感。”阿倫特小姐所作的辯解是,艾希曼許多時候並沒有親手實施屠殺,但這能作為給艾希曼開脫的理由嗎?耶路撒冷地方法院發表的說明或許可以回答阿倫特小姐:“依我們看來,把受害者送往地獄的法律和道德的責任,不比他親自實施死亡的責任小,甚至更大。”這才是事實的真相,阿倫特無視這一點,為此遭受到了猛烈的攻擊,她後來被人描述成是一個充滿輕信和偏見的人。
作為歷史學家的阿倫特可能的確是失敗的,但作為思想家的阿倫特依然有意義。她的《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告訴我們,艾希曼為自己辨護的一個重要論點是,“沒有外在的聲音來喚醒他的良心。”正如另一個高級納粹分子恩斯特·卡爾登勃魯納於1946年在紐倫堡審判的被告席上所哭訴的:“我只是履行了情報機關應該履行的職責。我拒絕做希姆萊的替罪羊!”這些言辭雖然不能為他們洗刷滔天罪行,但它對生活在那個時代的每一個人的挑戰是極為有力的。至少,它為我們提供了新的思想路徑:在一場有共謀意味的民族性犯罪裏,個人承擔罪責的最後限度在哪裏?艾希曼不是普通的罪犯,他的暴行是否普通的法庭可以審判得了的?
艾希曼說,沒有外在聲音來喚醒他的良心,所以他所做的不能全由他一個人來承擔,何況在那種境遇裏,他沒有理由不執行元首的意志。這個辯護在普通情況下肯定是荒謬的,因為艾希曼作為一個成年、健康而有自由意志的個體,必須為自己所作出的每一種選擇負道義和法律的責任。而事情卻沒有這麼簡單。赫內的《黨衛軍》一書記載了一位奧斯維辛幸存者的回憶,他說:“在我認識的黨衛隊隊員中,幾乎沒有一個人說不出自己不曾救過別人的性命,虐待狂是少數,真正具有病態主動犯罪的不超過百分之五至十。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們完全能分辨善惡,他們都知道發生的是什麼事。”也就是說,每一個納粹都是有理性的,有正常的選擇能力,他們對猶太人的屠殺是有計劃、有目的的。更有意思的是,納粹的劊子手們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都是不乏正直和道德的公民(《索菲的選擇》中所描繪的那個奧斯維辛司令赫斯就是這樣一個人),殺害猶太人在他們看來只是忠於法律的工作。想想,一個平時循規蹈矩的人,卻能為了所謂的國家利益,面對幾百萬人的鮮血而無動於衷!理性和非理性會如此奇怪而和諧地統一在艾希曼等人身上,確實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巨大的謎。紐倫堡審判時,許多納粹都辯解道,作為一個軍人,執行法律和服從命令是天職,何罪之有?這確實是一個思想的難題,涉及到錯誤的法律是否要執行的問題,何況外面還有聲勢浩大的群眾支持的聲音。
今天回過頭來看,許多的歷史事實證明,當一個民族的多數人都卷入一場犯罪時,也許真的存在一個良心需要被喚醒的問題,否則,個體在整個時代的壓力下會更多地憑巨大的慣性活著,而難以作出獨立、正義的選擇。就像我國的“文革”時期,許多人都在偶像崇拜中變得瘋狂、盲從和非理性一樣,事後讓人覺得難以理喻,它決非“上當受騙”這四個字所能簡單概括的。回想起來,即便像顧準這樣的人,若非過早就被體制拋棄,身陷囹圄,要產生那些有反叛意味的清醒思想,怕也是難的。
由此我想起哲學家雅斯貝爾斯在戰後的反思:“我們全都有責任,對不義行為,當時我們為什麼不到大街上去大聲吶喊呢?”雅斯貝爾斯從哲學的角度對每一個人發出了質問,意即在一場民族性的黑暗面前,光審判幾個艾希曼是不夠的,只有每個人都完成一次內心的審判之後,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因為在那場劫難裏,許多人都用贊成或沈默投了納粹一票。真正該悲哀的是,事實往往與之相反,多數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從記憶中抹去,以推卸責任,如導演陳凱歌所說:“無論什麼樣的社會或政治災難過後,總是有太多原來跪著的人站起來說:我控訴!太少的人跪下來說:我懺悔。當災難重來時,總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說:我懺悔。而太少的人站起來說:我控訴!——‘文革’以後也正是如此。……問到個人的責任,人們總是談到政治的壓力,盲目的信仰,集體的決定等。當所有的人都是無辜者,真正的無辜者就永遠沈淪了。”
“我們全都有責任”,並非鼓勵秋後算帳,而是希望由此給罪惡設定一個最低限度的防線,它指的是,我們對已發生的劫難有責任記住,對未來不致重犯類似的罪惡有責任防範。一個沒有記憶的民族也就沒有未來。索爾仁尼琴在暗中寫作《古拉格群島》時,許多人勸他“讓過去的過去吧”,並說:“如果常常牢記過去,會失去一只眼睛的。”索爾仁尼琴回答說:“這句諺語的下一半卻是:忘記過去,你會失掉兩只眼睛。”
問題依然存在。那些在巨大的蒙昧與慣性下生活的人的所作所為,在今天可以得到原諒,但艾希曼的辯護詞——沒有外在的聲音來喚醒他的良心——卻無法被抹去:希特勒是經由每個人投票選舉上臺的;屠殺猶太人贏得了許多普通德國人的支持;更還有哲學家海德格爾(時任弗萊堡大學校長)之流為“領袖”的意志助言:“大加稱頌的‘學術自由’應遭到德國大學的唾棄……領袖本人而且他一個人就是活生生的、本來的德國現實及法律。”正是有了這種令人驚訝的所謂的群眾基礎,納粹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計劃才能得以順利地實施。因此,今後為了防止暴政的重現,最該警惕的恐怕還不是希特勒或艾希曼這些個人的再生,而是產生希特勒和艾希曼的土壤:非理性或屈從於暴力的群眾。——這個群眾包括你和我在內的每一個個人。
有一句話也許值得我們銘記於心:對極權政府的擴展不作決定,就等於決定支持。
並不是說,艾希曼由此就能逃脫公義的審判,以色列為他做了3000多頁的案情記錄,完全符合史實,他於1962年5月31日被判絞刑,可謂死有余辜。但我每思及他那句沒有外在的聲音來提醒他的良心的辯護詞,內心就會發冷,它向我們重申了這樣一個事實:面對黑暗的時候,最可怕的就是普遍的沈默;在反抗的聲音停止的地方,暴政一定會大行其道。
更新:201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