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政治聲譽”在哪裏?—— 請看《合肥晚報》的自供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2002年2月8日安徽《合肥晚報》第四版“特別報導”以整版的篇幅汙蔑法輪大法。這整版共四篇的汙蔑文章就是針對被迫害致死的合肥市大法修煉者李軍、李梅、張多雲而發的,企圖粉刷蘸滿了無辜者鮮血的合肥市不法官員的所謂“政治聲譽”。江XX一人能興何浪?!正是這些文字幫兇與血腥打手維護了江氏對真、善、忍的迫害。我們為《合肥晚報》的下列泯滅道德與良知的文字兇手深感痛心。
合肥晚報第四版的責任編輯:高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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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報第四版汙蔑大法的“本報記者”:甄奎、張捷
合肥晚報第十四版的責任編輯:範恒照(此版刊登了另一篇汙蔑大法的報導)
電話:86/551/263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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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整版的誹謗報導中,我們看到了以下鐵的事實(以下引號內為原文):
一、大法弟子李梅、李軍一家的情況:
李梅、李軍的父親李家鼎是“合肥市恒通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的退休幹部”。
“回憶往事,對李家鼎來說是痛苦的。他哽咽著說道,兩個女兒小的時候特別聽話,技校畢業後,兩人先後被分配在恒通公司工作;女兒們都非常善良,孝順父母,工作也認認真真,後李軍調入東市糧食分局工作,家裏到處充滿著歡樂。1996年上半年,李家鼎的妻子、合肥行知學校音樂教師邱家珍修煉上了‘法輪功’,兩個女兒在母親的潛移默化下,於1998年開始修煉。”
“原本一個好好的家庭,”“如今變得家破人亡:只有李家鼎,每天帶著5歲的外孫,苦苦度日。”
如果沒有合肥不法官員追隨“人權惡棍”江澤民的邪惡迫害,“原本一個好好的家庭”怎麼會“如今變得家破人亡”?為什麼臺灣和西方社會那麼多人修煉法輪功沒有“家破人亡”?為什麼“家破人亡”都發生在中國大陸?為什麼大陸老百姓只是合法上訪、向世人講述真相就要“家破人亡”?難道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就得“家破人亡”?這是怎樣一個可怕的社會?
在美國,媒體可以廣泛報導前總統的醜聞,為什麼沒有“家破人亡”?上萬民眾可以在現任總統就職典禮上抗議,為什麼沒有“家破人亡”?而大陸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上訪是那麼的平和,為什麼就會“家破人亡”?這就是合肥市的“政治聲譽”嗎?
二、李梅被迫害致死的情形:
大法修煉者李梅是於“2000年5月29日被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2001年1月29日(正月初六)6時30分左右,”李梅從勞教所車間安全通道頂盡(6米多高)“跳”了下去。“當時她鼻、口流血……醫院初步診斷病人多器官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咽後壁粘膜裂傷、寰椎骨折伴頸髓損傷、中樞性呼衰、心律失常、左腎挫傷。……由於傷勢過重,李梅還是於1月31日6時30分死亡。”
在江澤民集團“打死算自殺”的“政策”下,多少被虐殺的大法修煉者被說成是“自殺”?殺人兇手不準家屬調查,往往是匆忙焚屍滅跡,到底在掩蓋什麼?
假如真的是“自殺”,為什麼發生在“勞教所”?好端端的人為什麼要自殺?當年文革時那麼多知識分子含冤自殺,你們是不是還要說這些人“自絕於人民、自絕於黨”、“死有余辜”?
911慘案中一些被困在世界貿易中心高溫火海中的人們跳樓自殺,按你們的邏輯,是不是這些人死得活該?與恐怖分子沒有關系?連恐怖分子都不敢用的邏輯居然被你們用了起來!
文中自始至終未提到“省城這家醫院”的名稱!個中原委不說自明。但提到兩個人名,這兩個人是副院長趙連才和重癥監護中心主任付貴峰。請知情人士提供進一步的消息。
三、李軍被迫害致死的情況:
“1999年7月22日,……李軍一直未停止正法活動。這年12月,她攜帶2歲的兒子與妹妹李梅一起進京”正法,“遣返合肥後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2001年1月,妹妹”被迫害致死之後,“李軍”“和其丈夫吳星一起”來到“上海,用打工掙來的錢購買材料,制作橫幅、標語,到處懸掛、張貼,”“兩人被上海警方確定為重點監控對象;10月2日,在上海火車站被抓獲,同日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6日李軍因身體不適送往“上海市某醫院”檢查治療,“10月17日被確診為慢性乙型重型肝炎(俗稱“肝壞死”),屬高危病人。”
哪家醫院呢?能講出真相來以供核實嗎?
讓我們看看文中所稱的“上海警方”的“人道主義”,對其作出的“取保候審”處理的實質和“遣送原籍合肥治療休養”是怎麼一回事:“11月3日,在專人專車的護送下,李軍由上海送到合肥市傳染病院治療。”
我們想問的是,這樣的一個“高危病人”,並且已經“取保候審”,為何不由家人看護,卻由警方專人專車的“護送”?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面色紅潤、身體一向健康的李軍,在被捕半個月就“發現”患肝炎,“發現”患肝炎僅僅一個多月就於12月4日早晨6時20分因“醫治”無效而“病故”!到底為什麼?
四、張多雲被迫害致死的真相:
張多雲,60多歲,是“原安徽針織廠供應科保管員”,於2001年11月13日晚去世。
誣陷的這篇文章中說:“境外網站以‘古稀老人顛沛中去世’為題,說張多雲是被警方進行5次搜捕,精神脅迫下在顛沛中去世”是“謠言”。
請看一看這篇文章是如何寫的:
“真實情況是:2001年9月中旬,肥東縣公安局政內保科在辦理一起‘法輪功’人員在肥東響導中學散發‘法輪功’傳單一案時,發現其中一名‘法輪功’練功人員的傳呼機上顯示合肥市安紡地區的主叫電話,經查系張多雲的住宅電話。9月15日上午,東市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責任區民警宋代格前往張多雲家了解情況,(註:這是第一次騷擾。)張說電話不是她打的,也沒有人從她家打電話。17日上午,按照肥東縣公安局專案組的要求,為進一步了解張多雲家的情況,和平路派出所王光選副所長與民警宋代格再次來到張多雲家,(註:這是第二次騷擾。)發現家中沒有人,經向鄰居了解,張多雲居住到三裏街鐵路二村其女兒張玲芝家中,兩人在三裏街派出所管段民警王永安的陪同下來到張玲芝家,(註:這是第三次騷擾。)見到了張多雲,請她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將通訊錄拿出來檢查一下,以確定肥東專案涉及的人員是否登記在通訊錄上,遭到張多雲的拒絕。正在這時,張多雲的女兒張玲芝回到家中,堅決反對其母將通訊錄給派出所,後經做工作,(註:這是第四次騷擾,後面有說明。)張玲芝將通訊錄送到了和平路派出所……。”
“為確保上海APEC會議的順利召開……,9月30日上午,民警王光選、宋代格與張多雲親戚史傳興(和平路派出所警員)來到張玲芝家,張多雲的女婿陸文俊接待了他們,並且告訴他們張多雲於9月28日到浙江上虞老家探親去了。(註:人證俱在,這是第五次騷擾,張多雲已被迫害得流離失所。)”
這僅僅是從文字兇手自己的筆寫出來的對張多雲進行的騷擾。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除去邪惡之徒粉飾的偽裝之後,惡警們對大法修煉者張多雲的迫害絕不僅僅是“騷擾”,也絕不會只有幾次。
如果有人對大法網站上關於安徽省合肥市大法修煉者李梅、李軍、張多雲被當局迫害致死一事尚有疑慮的話,請您利用本文所提供的資料,參考安徽省合肥市的官方報紙《合肥晚報》2002年2月8日第四版的文章。(該報不敢在《合肥晚報》的網站上刊登出這整版的“特別報導”,恐怕是心虛,怕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吧!)
《合肥晚報》這整版的汙蔑報導也透露出了以下信息:三名合肥市大法修煉者被迫害致死的事,已經引起合肥社會各界的廣泛註意,以至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誣蔑和抵賴。
被大赦國際評為“人權惡棍”的江澤民動用了能把枯草噴綠的辦法來為自己粉飾。所以當我們從中央電視臺上看到滕春燕在獄中的“幸福照”時,一定要把她在自由社會時的“平常照”拿來對比一下,才能真正品味到騰春燕在中國獄中那五味斑斕的“幸福”!同樣地,當《合肥晚報》在向民眾描述已故的三名合肥大法修煉者生前是如何地蒙政府的“關心”、以及不知厚黑為何物地盛贊政府是如何地“仁至義盡的人道主義”時,我們的心不由得一緊!果真是“仁至義盡的人道主義”的話,為什麼有至少365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為什麼老百姓連信仰真、善、忍的權利都被剝奪?為什麼老百姓依法上訪反被抓進監獄?
在這四篇文章中的第一篇中,惡人赫然提出:(大法修煉者被合肥當局迫害致死的真相報導)“不僅影響了合肥市的政治聲譽,而且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他們竟然敢公然表明,當權者所關心只是自身的“政治聲譽”,而不是人民的疾苦和生命!
事實也確是如此,今天中午(2002年2月9日),在合肥市最繁華的長江路上,在三孝口與四牌樓之間的路段上,在圖書城的斜對面,一輛公交大巴士撞倒了一騎自行車的行人,擋風玻璃都凹下去了一大塊(玻璃的右下角),傷者極為危險,就在這時,我親眼目睹兩輛載有警用警燈(警報器)的車輛(一輛是皖A 0XXXX,寫有“公安”字樣皖A是合肥的冠號;一輛是皖K XXXXX,寫有“檢察”字樣,皖K是阜陽的冠號。)從傷者身邊繞過去,飛快地開走了。
在合肥我曾親眼目睹了多次人民因無力反抗被大大小小的官權所壓迫而舉行的遊行示威活動,在省政府、市政府的門前更是經常見到近從省會、遠從窮鄉僻壤來喊冤而遭冷落的淒涼景象,雖然這些事與法輪功無關,但不知這是不是也屬於“合肥市的政治聲譽”的範疇呢?
在面對多名合法公民被迫害致死、無數合法公民的人權被不同程度的侵犯時,當局如能引咎自責,那才是能贏得良好“政治聲譽”的表現。
在此我們呼籲國際社會關註“合肥的政治聲譽”;關註合肥已被迫害致死的大法修煉者;關註正在合肥慘遭迫害的千千萬萬的大法修煉者。
我們呼籲國際社會進一步關註中國的人權狀況,給予正在被迫害之中的大陸數以千萬計的大法修煉者以進一步的幫助。對我們提供幫助並不在於你們能力的大小,甚至你們的一聲呼籲與譴責都能給中國百姓帶來無限的力量與希望!
大陸大法修煉者
發稿:200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