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新聞自由之誤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坷貝今天在星島日報上看到了一篇所謂的來信照登,是多倫多洪門民治黨與華聯總會發表的,就八月十日當地幾家華人報紙,報道了中國僑辦信訪團,於八月九日在洪門公開面對全體華人信訪辦公時,對前來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兩次采用暴力行為的,配有大幅現場照片的客觀報道,提出所謂“保留法律追究的責任”的聲明。筆者看後真是跌破了眼鏡,天下還有如此無恥下做之行為嗎?
且不說自己公開登報,裝出一副真誠的假象,邀所有華僑有苦的訴苦、有冤的申冤,報紙上白紙黑字,可沒提一個字說煉法輪功的不許來,人家的丈夫被中共關了一年半,音信全無,活不得見人,死不得見屍,不去找你訴找誰訴;人家的護照被領館扣發,不去跟你講跟誰去講;人家煉了個在加拿大受法律保護的功,就被剝奪了回家看望九十歲老母的權力,連這樣的民情都不敢聽,為什麼還敢掛“信訪”的招牌。要知道自古以來,所有想立牌坊的婊子,無一不是被人砸了牌坊的。也不說公開信訪地點,突然就變成了私人領地,設關把守,來者嚴查身分,儼然一軍事重地,那裏是小民百姓訴苦之地?最無賴的,則是明明有大量現場對法輪功學員大動手腳的鐵證照片在報社手中,卻仍然有持無恐的在報上聲明,大談自己的無辜。什麼叫流氓行為?這就叫流氓行為!
但我今天感到痛心的,並不是流氓有了流氓的表現,而是新聞自由的概念,在我們的媒介竟混淆到了如此不堪的境地。一篇象這樣拙劣的、完全違背事實的東西,在報社本身就有鐵證,能夠證明自己是公正報道的前題下,也可以在所謂“新聞自由”這一幌子的保護下,堂而簧之的登上報紙,使許多不明真象的人,被這樣的東西所欺騙,使真正的受害者受到更進一步的精神傷害。請問,這樣的新聞自由,對社會的意義究竟何在?
其實,新聞自由的出現,原是人們希望在探索人生真理時,能夠有一塊場地,讓人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談出自己的理解,大家互相之間取長補短,共同尋找一條人間正道。可見這種理念的產生,在一開始就是出自於對社會的負責和服務。那麼就必有一種東西,作為衡量一切觀點,看其究竟是有益還是有害於社會的標準,而這種東西最難把握,因為它只能是人的道德和良知。可是又用什麼來衡量我們的道德和良知呢?
可見,新聞自由從根本上來講,就是一個危險的東西,因為人本身就是善惡同存的,那麼在好的東西被推廣、傳播的同時,有許多不好的東西也必然得以借此迅速傳揚,隨著社會的變遷,人變得越來越自私,道德觀念越來越淡薄,新聞自由這個詞的真正內涵就被改變了,變成了不管是什麼樣的東西,只要是不同的就得登。維護新聞自由的人,已經不知道自己真正應該維護的,是社會和人類的道德、良知、真理和正義,而只是在維護新聞自由這種形式。發展到今天,就使得許許多多毫無廉恥之人,竟可以肆無忌憚的在報紙上大耍流氓、混淆是非、愚害民眾。
我這裏絕不是在針對某一特定的媒體或個人,其實所有人都不過是這一敗壞觀念的受害者,做新聞的,同樣是這個社會中的一個個體,所以他們自己也是逃不脫變異了的“新聞自由”所帶來的傷害。失去了道德約束的“新聞自由”,就會散失其對社會的真正的正面意義,而被一些道德敗壞的人所利用,如中共借操縱其媒體,五十年來粉化、掩飾其一切假、惡、暴行為,並牢牢的控制著一個民族的大腦,還有什麼樣的迫害,比讓一個人失去思考的權利更狡猾、更陰險、更殘忍的嗎?
其實,到了今天,我們應該明白了,“新聞自由”如果沒有社會整體道德水準做基礎,其對社會的害處將大於益處,常言道: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當報紙上長期充斥著的都是一些不健康的信息時,人們會從開始的義憤漸漸變得無可奈何、麻木,進而習慣,甚至最後在不知不覺中認同,那麼,新聞自由還有一點點其當初產生時的內涵在嗎?如果整個社會的道德毀了,別忘了,我們可都在其中啊!
所以,我在這裏想要大聲疾呼的是:媒體!拿出你的勇氣來吧,再次將維護世間正義、道德的責任擔當起來,要相信這個世上,善良的好人才是大多數,你們絕不孤單!
發稿:200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