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自由表達權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吳蓓在“6.4”中致殘的一位公民,對騷擾他的警察說:“我是一個生命。我的生命有兩個最基本的需求:一是吃喝,二是表達。如果你們把我第二個需求剝奪了,那就把第一個也拿去好了。”
自由地表達是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我們有權利用各種方式表達內心的希望、沮喪、憤怒和愛。我們是公民,有權利表達對現狀的不滿、對政府的批評;有不受威脅地說出真話的權利。這同時也是一份對自己和他人的責任。然而,就在10年前6月3日的晚上,在祖國的心臟──北京──,發生了歷史上最為殘酷的一幕:催淚彈、機槍、刺刀、坦克和全副武裝的士兵,向著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向著滿腔愛國熱情的年輕學生沖殺過來。黑夜擋不住“啪啪”的子彈聲,抹不掉汩汩而淌的鮮血。就連滿天的星星,都睜大了眼睛在問:“為什麼?”
10年了,長安街上的鮮血依然如故。任憑風吹雨淋、人為的沖刷,都無法洗凈。因為,這鮮血流淌在人的心裏。10年了,天安門廣場上空子彈仍在呼嘯,坦克仍在轟鳴。因為,目擊者不能說出真相。
也許就在你舒服地坐在電視機前品嘗美味的時候,一位遇難者的妻子正面對曠野大聲地長嘯。那積郁在心中的悲憤隨著這聲長嘯把她擊倒在地。當年,他們的兒子年僅一歲半。她要緊緊握住生命的另一半──丈夫──的雙手。可這雙寬厚、溫暖的手消失了,消失得這樣突然,以至她想追趕丈夫的亡靈,把愛情帶入冥府。在生死邊緣,是對兒子的母愛把她喚醒。
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如果你用心去傾聽,就一定會聽到母親們的哭泣。這哭聲能使平靜的湖面為之顫栗,能使冰涼的石頭為之動容。她們的兒女在“6.4”中慘遭殺戮。對於這些悲傷的母親,每一天就如10年般漫長。
◆一位母親在糧店買米。店員問她:“您這麼大的歲數,怎麼不讓您的兒子來買?”她頓時扭頭就走:“兒子沒了,再也沒了。”一路痛哭著跌跌撞撞地跑回家。
◆一位父親得知年少的兒子搶救無效,癱倒在手術室裏。3個醫生都扶不住他。
◆還有一位年逾70的母親,近日因病臥床不起。她向看望她的人一遍遍地述說:“我兒子臨死前最後一個念頭肯定是:“他們真的開槍了!”
“他們開槍了!”──一位美國青年在紐約地鐵車廂裏讀著當日的報紙,發出了同樣的驚呼,並失聲痛哭。生命和生命是相互依賴、相互支撐的。如果我們拒絕傾聽母親們苦難的聲音,如果我們對暴力熟視無睹,保持沈默,這種痛苦也會降臨到我們身上,會降臨到我們的子孫後代身上。
◆也許就在你談情說愛的時候,一位雙腿被坦克壓掉的受害者為整整10年找不到感情的歸宿而黯然神傷;
◆也許就在你翩翩起舞的時候,被子彈打中脊椎下半身幾乎癱瘓的受害者突然攥緊了雙手,忍受著全身劇烈的疼痛;
◆也許就在你周遊四海的時候,一位被子彈奪去雙眼的受害者正艱難地摸索著回家的路。
“6.4”的傷殘者承受了身體巨大的痛楚和生活上的沈重壓力,頑強地生存著。這其中的辛酸和苦澀,超出了常人的想象。10年了,你可曾想起過他們?可曾想到哪怕是一聲問候會給他們帶來多少欣慰?你可曾想到他們是你的兄弟姐妹,是專制暴力的受害者,你能為他們做些什麼?
數千年來,不同的傳統文化和宗教,都擁有這樣一條黃金規則:你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你也要怎樣對待別人。我不願別人用暴力來對待我,我也不能用暴力對待別人。政府不願人民使用暴力,政府也不能用暴力鎮壓人民。政府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它不能濫用這種權力。當我們撇開地位、金錢、職業,面面相對的時候,我們都是一個生命,是平等而又無比珍貴的生命,在這個世界上只能有一次的生命。每一個生命都應當得到尊重。任何人、任何國家、種族、任何宗都沒有權利用殺人的手段排除“異己”。
然而,理想和現實總是相距遙遠。可是,在即將跨入21世紀大門時,我們能不能鼓起勇氣,正視“6.4”血腥屠殺的真相?難道除了暴力就沒有更好的途徑實現“安定團結”、“經濟增長”?
“6.4”是一座永恒的紀念碑,聳立在每一位有良知的中國人心中,鐫刻在人類歷史的記憶裏。願我們一起努力,不要讓這片苦難的大地再次灑滿鮮血。願我們一起努力,讓蒙冤受難的靈魂得以安息。(1999.5)(大參考)
發稿: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