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 是到了認真反省自己政府的時侯了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從日本各種傳媒驚悉,我國政府已與日本政府就如何處理日本侵華期間日軍遺棄在我國的化學武器一事達成了協議,同意就地在我國處理這些遺留化學武器。據日本NHK電視臺以及讀賣新聞等的報道,關於處理場所的選定問題,我國政府起初是希望搬回日本處理,而日本則持“因炮彈腐蝕相當嚴重,考慮到運回日本時的危險,我們希望在化學武器的所在國處理。中國方面應該理解這一點”的立場。究竟達成了什麼內容的協議,我國官方以及傳播媒介似乎很少提及。人民日報海外版也只是在第四版的右下角報道說,日方已保證不對中國的環境造成汙染。可是日本目前並沒有掌握可以徹底處理化學武器、不讓它對環境造成危害方面的技術。在日本國內的湖裏、海裏也發現有被遺棄的化學武器,現在已開始腐化和向外漏泄,還有過日本人受其危害的報道。至於要使含有砒霜的炮彈完全無毒化的技術日方也承認現在並不存在,處理方法的開發在現階段也只不過是一個“課題”而已。
將這些當年日軍丟棄的化學武器運回日本處理也許會給極少部分日本人造成不便,也許會對日本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也許會因此給日本添了“麻煩”,但不能因此就可以放在中國處理,就可以繼續危害我們和我們子孫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可以汙染我們的環境。況且這不是一般工廠生產的普通的有害化學產品,而是日本五十多前用來殘酷屠殺我們同胞的鐵的罪證。
日本國內至今仍有包括決定日本國家政策的國會議員、國家領導人在內的相當一批勢力,一直認為日本當年發動的是“正義戰爭”,對日本侵華期間以及二戰時在亞洲各國犯下的滔天罪行更是矢口否認。如果這次真的就在我國境內處理這些化學武器,過若幹年後,就很難保證日方不會用歪曲南京大屠殺一樣的手法來對此進行歪曲,很難保證日方不會用對“從軍慰安婦”一事的口氣說:“是中國自願同意在中國處理的,日本政府並沒有幹預”、“中國不是因此從日本得到了很多好處嗎?”、“如果中國沒有責任,為什麼會同意埋在中國?”、“如果沒有得到好處,怎麼會同意在中國處理那些化學武器?世上會有這種沒有得到好處,也會做寧可讓自己國民吃虧,讓自己國土遭殃的蠢事的政府嗎?難道不是中國人自己編出來的神話嗎?”
而且,如果將那些殺人的化學武器全部在中國處理的話,當年日軍大量使用就是在當時也被禁止的化學武器殘殺中國人的事實就無法讓大多數日本國民知道,更不用說喚起大多數日本人的關心。
對於我們的政府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放棄了當初的“搬回日本處理”的立場,轉而接受日方的要求我們無從知曉,我們只是想知道、想弄個明白:用來殺中國人的化學武器五十多年前殺了中國人,怎麼還能讓它們繼續留在中華的土地上,繼續汙染中華的大地?怎麼還能讓它們繼續危害中國人和他們的子孫?
誰制作的,理所當然地就應該讓誰搬回他自己的家。
由於我方對“日軍遺留化學武器處理”的交涉極少報道,對有關這一協定達成的經緯以及協定的具體內容也就無法得知,不知道在接受日方“在中國國內處理”這一要求前,是否已經對我國環境和住民健康及生命等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進行了什麼樣的調查,不知道是否已經征得了人大以及中國人民的同意,更不知道是否征求了化學武器處理地的居民的意見、是否征得了他們的同意。但願這回不會是出於“寬宏大量”、“中日友好”,更不會是象當年那樣不征得中國人民的同意,便主動大方地放棄了巨額戰爭賠償一樣地作出了“可在我國處理”的決定。因為我們至今也無法忘記就是在大放“不要賠償”的豪言之時,我們的國民卻還在忍饑受凍,還在賣兒賣女,還在逃荒要飯,還在眼睜睜地餓死、凍死!
有時會情不自地嘆起氣來:如果我們的政府對自己的國民也象對老外那樣“寬宏大量”,如果我們的政府對自己的國民也象日本政府、也象美國政府那樣對待自己的國民,飛機、火車出事時,發生地震、水火災時,不是只報道有多少老外遇難,不是只報道我們如何如何及時讓老外脫離險境,而是首先報道自己的國人的安否;如果在自己的國門前不要只懷疑自己的國民患了沾花惹草“病”,不要只強行抽自己國民的血,那麼哪怕國家再窮,不願當中國人而主動拋棄中國國籍的國人是不是要少許多?是不是寧可在外當二等公民,忍生吞氣受他人驅使,在他人手下幹活,過寄人籬下生活的國人也要少許多?
“有陽光的地方,就有中國人”,很多國人都很自豪地這樣說,可我卻一直引以為恥。因為我一直弄不明白:為什麼美國人、日本人、法國人、德國人不象中國人那樣,會有那麼多的人背棄自己的祖國、不願當中國人,會有那麼多的國人寧可在外寄人籬下也不願回自己的祖國。五十多年前的德國、日本是一片廢墟,他們的生活水平根本無法和現在的北京、上海、廣東、福建等地相比。
著名作家、企業家邱永漢曾說過:日本人的背後有日本政府撐腰,而中國人卻事事都得靠自己…悲哀呵,身為炎黃的子孫!
發稿:200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