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涉江澤民遇刺案的中國公安部副局長李銘祖海外聲明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中國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局副局長李銘祖的聲明我本人既不相信也不練習法輪功,但我堅決反對中共當局對法輪功人員的殘酷鎮壓。由於工作上的關系,我被指定擔任河南省公安廳六一零專案的直接負責人之一,從一開始起,我的內心就極不贊成這種殘忍的處理方式。我於一月二十八日將專案的主要情況透露給敬思陽先生,請他在互聯網上公布,在林春水先生和 Richard Katzner先生的協助下,我全家於二十九日安全、合法地離開中國大陸。我暫不透露我目前所在的國家,以免造成外交上的麻煩。謝謝各位朋友對我的關心。
李銘祖
二月六日
發稿:200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