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無犯罪不屬邪教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日香港訊】不少政界人士批評法輪功已超越宗教團體的範圍,甚至指為邪教,本港有從事宗教研究的學者及天主教香港教區領袖則認為,從宗教角度而言,香港法輪功不屬邪教,除非政府能找出他們「作奸犯科」的真憑實據,否則沒任何禁制的理據。近日多名左派人士公開質疑,香港法輪功「跑到中聯辦門口練功」、事事針對中央,證明法輪功已不再是一個宗教團體,而是一個政治團體。
不過,有本港主流宗教界人士從宗教的角度分析,則有一套不同的看法。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陳慎慶指出,「宗教」的定義可謂是有一群人,所持信仰涉宇宙觀及超自然的,也可被視為宗教。而法輪功宣揚修煉此法可與宇宙打通,也可說是符合宗教的定義。
問到從宗教的角度看,香港法輪功是否邪教?陳氏解釋,但凡有任何破壞行為,如殺人或日本真理教在地鐵放毒氣彈等行為,便可視作邪教;但卻看不到香港法輪功有進行過這類行動。他呼籲有此說法者拿出真憑實據。
天主教香港教區秘書長李亮神父亦同意,香港法輪功的活動未至須被禁制。他質疑:「是否多少受大陸及中央政府反對,所以香港人戴有色眼鏡看問題。」
他說:「暫時,我看不出法輪功在香港做的事,足以(港府)有理由去禁制他們……他們只談論德性,而非教人學壞,作奸犯科,或對人身心造成損害。宣揚『真善忍』有什麼不妥?」
有說法指香港法輪功已超出宗教團體所為,陳慎慶直指這說法完全不成立。
「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回教這些主流宗教也有政治立場,或明或顯……宗教有自己的『政治神學』。」
他指香港的天主教及基督新教,均認同教會要扮演「先知」的角色,如果政府施政有錯失,教徒是有責任作出批評。本身為基督新教教徒的陳慎慶說,如果港府最終禁制法輪功在港活動,肯定會對《基本法》中保障的宗教自由,造成極其深遠的影響。
發稿:200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