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開層層外殼 細看蕓蕓貪官相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當腐敗的外殼被一層層撕開,迷離的事實真相漸漸明朗開來。當張育仁、李玉書等一批犯罪高官,為他們的貪婪和欲望付出應得的代價的同時,一長串沈重的問號也落在我們似乎不能承受太多之重的心頭。腐敗分子最終被從權力位置上拉下來,留給我們憤怒和痛快的同時,也留給我們深思。罪名:受賄罪涉案金額:395萬余元人民幣刑期:有期徒刑15年
中新社報道,臨近59歲時,這位曾被稱為四川股份制改革家的正廳級幹部已把手中的權力“運用”得爐火純青了。但張手中的“權力股”還沒來得及把自己送到權欲的巔峰,就使他成為了繼劉中山、鄭道訪後又一位“晚節不保”的反腐“標本”。
1993年4月,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緊鑼密鼓籌備上市,為加快進程,高層領導將“突破口”放在了當時的試點領導小組副組長張育仁這道“生死關”上。在張家,他們特意奉送上了15萬股金頂原始股票,以此“感謝”張育仁。而深諳此道的張主任在“默默”地笑納後還要假惺惺地拿出5000股來抵本金,而當時的價位是1:33。
打這以後,“權股交易”成了張育仁辦事奉行的原則。沒過多久,金頂股票順利上市的同時,另一只峨鐵股票也上市了。但誰也不知道,峨鐵為上市付給張育仁的“酬勞”是5萬股原始股。
張育仁搞“權股交易”,自以為天衣無縫,毫無破綻,但“紙終究包不住火”。站在莊嚴的法庭上,這位昔日手握重權的主任滿臉淚水,懊悔地說:“一念之差毀了一生,最痛心的是黨開除了我的黨籍,完全是我咎由自取!”
昔日為人榜樣的“改革家”淪為今日眾人唾棄的“階下囚”,全是因為一個“錢”字。對金錢的貪得無厭,讓這位老兄出賣權力,放棄原則,不顧一切往“錢”沖,到頭來註定落得權財兩空的下場。
涉案金額:受賄816萬元人民幣、淩志、馬自達轎車各一輛,勞力士手表一只;另有247.86萬元人民幣、9.1萬美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刑期:(目前未宣判)
如果誰要評選因公路而“致富”最多的人,那時任樂山市交通局局長的李玉書真可謂“當之無愧”。就憑當時掌管著成樂高速公路修建的大權,李頻頻通過給別人開“方便”之門來大撈特撈。據檢察院指控,最多的一筆,李“副指揮長”就收了某承包人277萬元的“感謝費”。短短5年,李玉書共撈得816萬元人民幣及高檔轎車等,另有278萬元人民幣、9.1萬美元,李“市長”不能解釋它們的合法來源,在受審時被問得“啞口無言”。
與此同時,李“市長”的私生活也是豐富多彩。據知情人透露,直到被捕前,與他相好的“紅顏知己”居然不下3位。而且,李玉書對“美眉”們也可謂是呵護備至、有求必應。為博紅顏一笑,他就不惜拋出100多萬重金,購豪宅、買名車、置辦茶坊。
傳說古代有一國君,為博美人一笑,點燃烽火臺,最終亡了國。雖然說今天的李玉書與那國王還有“距離”,但他栽倒在美色之下,不也同樣是丟了自己的“江山”?
古人早已有雲,君子對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這位仁兄倒好,置古訓於不顧,什麼不能做做什麼。紅顏一笑,傾國傾城,當然要“呵護備至”;獅子開口,氣吞“萬金”,否則如何顯示我位高權重?可是拿老百姓的利益和自己的前程作籌碼,這成本是否太高了點?
“把行賄叫作‘投入’,把受賄叫作‘產出’”,這便是人稱“達州第一貪”的達州市原民政局局長胡叢楊的“生意經”
胡叢楊的“產出”有4個渠道,首先是利用職權打起了優撫款、救濟金的主意;其次是利用其安置退伍軍人的權力,向有關人員索賄;胡叢楊的第3個“產出”渠道是利用撥優撫金、民政事業經費的權力吃回扣;第4個渠道便是悄悄買賣。胡叢楊的官場“產出”得到了豐厚的回報,短短兩年多,他利用手中的權力,日進千金,貪汙受賄共計152萬元。
1998年6月,胡叢楊坐上了達州市民政局局長兼黨組副書記的寶座。他首先在局裏搞分工,宣布他管財務、優撫、安置等7個“物質文明”科,而3位副局長只分了5個科室,這5個科室都是所謂的“精神文明科”。為此,黨組書記連續3天召開黨組會議,但胡叢楊竟三言兩語便給否定了,並冠冕堂皇地稱這是“局長負責制”。1998年9月,民政局黨組織制定的貫徹執行地委、黨組意識規則的實施細則,也被胡叢楊大筆一揮,刪去了全局民政系統財務收支計劃。至此,胡叢楊蠻橫粗暴的工作作風和嚴重踐踏黨內民主集中制的作法在群眾面前暴露無遺。
“多行不義必自斃”,今年11月,這位飛揚跋扈的“局座”終於嘗到了自己種下的苦果。
如果說“經濟頭腦”,胡叢楊的確有一手;如果談“制度革新”,“局座”可謂頗有“創意”。對於這個在短短數年內就為自己“創收”100余萬元的貪官而言,人民賦予他的權力就是能點石成金的魔杖,就是能撬開金山銀山大門的法寶。法律和制度在他自鳴得意的“生意經”中遭到一次次踐踏和淩辱。一個恬不知恥的東西!
在這次所做的“反貪大案回顧”中,楊曉燕是幾大“貪”中惟一的女性,也是曾經叱咤蓉城金融界的“女強人”。不過,論貪婪與占有欲,“女強人”卻絲毫不比男人們差。據檢察機關的調查顯示:楊曉燕收受賄賂次數多達20余次,數額達百萬之巨。
也許,在國外留學的兒子眼中,楊曉燕是位“稱職、慈愛”的母親。但在熟知她的行賄者眼中,楊曉燕卻是個貪得無厭、對金錢充滿巨大占有欲的“受賄者”。
依仗手中的權力之棒,楊曉燕“頗為老練”地通過為別人開“方便”之門大肆收受“好處費”。對於找她辦事、要求借貸的單位和個人來說,只要對方出得起“價錢”,她就能運用手中權力幫其達到目的。短短幾年,她就為自己積聚了上百萬“財富”。而這些錢財部分是行賄者主動“送”的,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應“女強人”要求奉上的。難怪有人說,楊曉燕對送上門來的“獵物”統統是“照單全收”。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楊曉燕就是在一次次地“伸手”之中走向犯罪深淵。
“女強人”的背後總有段坎坷的經歷,楊曉燕也不例外。當精明、能幹這類詞語同受賄捆在一起,這是件多麼可怕的事情!沒有誰,可以洗白自己的賺錢黑手.
發稿:2001年12月27日
更新:200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