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道德”與傳統道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現在人所談的“道德”其實就是人制定的一個法律或制度。而真正傳統道德那是天定的,是符合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中國古代,在人道德水平很高的時期是沒有什麼法律的,就只有一部簡單的王法,人說什麼、做什麼都用道德來衡量、規範,而王法基本上是人們違反了道德該如何懲處、維護了道德該如何嘉獎的那麼一個律令。過去那個縣官判案很簡單,就是用道德為準繩來判斷是對是錯,再依王法嘉獎或懲治。可見,人道德高尚時期,王法是為維護道德(天理)而存在的。所以,古代的明君都深信“天賦王權”的道理,違背天理的王法是長久不了的,王權也隨之覆滅。
現如今,別有用心的人居然把不能根本上約束人甚至是敗壞了的不符合道德(天理)的法律或制度改頭換面,當成現在人的“道德”讓人來維護,還美其名曰:以“德”治國,我說這是欺世盜德!人叫“偷換概念”或“偷梁換柱”,總之是見不得人的騙人伎倆。
過去古時以德治國的德,是人在信神的基礎上的符合神的教誨即天理的道德,是真正能使國之久安、民之康富的根本保證。明君亦懂得“失德則失天下”的道理。
而如今小人當政,為了維護一己之私,違天理制定了符合自己需要的“道德”,用這個東西來治國能安天下、能服百姓嗎?這樣的以“德”制國其實就是給禍國殃民的專政、暴政的外面罩了一層好聽的殼罷了,是愚人、害人的,也是天理所不容的,必將隨天怒人怨之時與欺世盜德之輩一起被歷史淘汰掉。
發稿:200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