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 福兮?禍兮?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19日訊】最近,關於中國死囚被摘取器官的報道越來越多。據紐約時報報導,愈來愈多摘自中國大陸死刑犯的腎臟、肝臟、角膜以及其他身體部位的器官,被賣給患者,他們在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後再回到美國,享受保險支付的護理治療。報導指出,中國大陸能提供愈來愈多的器官,主要是因為被處決的犯人不斷增加,今年由於中國積極展開打擊犯罪活動,超過五千名的犯人將被處以死刑,他們的器官都將被摘取,但並沒有資料顯示,有多少死刑犯的器官遭到摘除。美國器官移植手術有關規定表示,捐贈器官者必須在自由意志下做出決定,不能有強迫或被利用的情況。美國志願捐獻者,並非出於無奈而為。
然而,不論人們的理念對摘取死囚器官的行為本身評論如何,它只不過是中國人道德淪喪的冰山一角,這種道德淪喪給中國人帶來的災難則遠遠大於具體事件中當事人的不幸,當這種不幸的比例不斷增加時,人們就已經在無條件承受淪喪道德所種下的惡果了。也許人們可以采取各種人為的辦法去解決具體的某件事情,然而道德淪喪的根源在於人心,如果人心不回升,任何人類的辦法和手段都會顯得軟弱無力,治表而不治本。如果人連遵守法律的最基本道德都沒有了的時候,再嚴密的法律也只不過是一種擺設。其實中國並非沒有關於捐獻器官的法律,問題的關鍵在於淪喪的道德使人無法尊重法律。
道德淪喪,福兮?禍兮?值得深思。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道德行為負責,每一個國家都應把道德提到最高的位置,因為他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保證和真正的生命之本。
發稿:200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