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區委書記受賄被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5日訊】據世界日報報道 深圳檢察機關日前就原寶安區委書記虞德海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向深圳中級法院提起公訴。記者在此間獲悉,現年五十五歲的虞德海被捕前系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區委書記,因涉嫌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於一九九九年十月被捕。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虞德海在一九九○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擔任中共深圳南山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在工程招標及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從而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六十五萬元及價值人民幣八十八萬余元的商品房一套;另虞德海還有港幣現金五百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發稿:200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