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大學生嫖娼冤案的警察被判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日訊】重慶消息2000年12月29日下午3點,策劃炮制了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趙川嫖娼冤案的重慶市開縣公安局陳家派出所所長屈世建、民警謝紹軍分別被開縣法院以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2000年8月3日,回到開縣長沙鎮家中度假的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趙川被陳家派出所以嫖娼為由拘留,並遭到體罰和毆打,造成腦震蕩等後遺癥(至今未愈),還被責令交5200元罰款才能回家。8月5日,重慶當地媒體對此事報道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和廣泛關註。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領導先後批示:查清事實真相。
2000年8月16日,經重慶市公安局復查後,開縣公安局認定趙川嫖娼一案為錯案,予以糾正撤銷,對趙川及其家人賠禮道歉並給予國家賠償。隨後,該案4名涉案人員屈世建及謝紹軍等人分別被逮捕和治安拘留。開縣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對屈謝二人提起公訴。
2000年12月15日,開縣法院公審此案,2000多群眾將公審現場擠得水泄不通。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屈世建派聯防隊員姜紅兵與他人合謀“做路子”抓賣淫女,派被告人謝紹軍帶賣淫女到集鎮上指認嫖客,後又將與趙川“招供”的嫖娼情節不符的賣淫女筆錄進行塗改,並安排他人找發廊老板取假證,起草違背事實真相的“情況報告”蒙蔽上級領導,將趙川“嫖娼”案辦“真”;指控謝紹軍對趙川進行體罰、毆打、逼供和取假證。
發稿:200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