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的主權虛置現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行易在理論上,中國的主權不是江澤民的,不是中共的,而是屬於中國人民的。但是,很可悲。中國人沒有人權,不能表達自己的意願,中國的民眾就沒有當家作主,中國人民自然也就沒有主權。於是,中國的主權落空了,且被專制統治者偷竊。落空也叫虛置,當然,主權落空不等於沒有。
那麼,主權是什麼?大致可以說,主權是居住和生活在某塊土地上的人們對這塊土地所擁有的產權。由主權還會衍生出其它的權益。既然如此,個人沒有人權,群體或人民就沒有主權。因為個人沒有人權,群體就無法通過合理、合法、民主的程序,將主權委托給人民所信任的政府,並予以監督。這種情況下,主權就被獨裁者竊取了。
正常情況下,主權的承受者是生活在領土範圍內的人民(也包括旅居海外者)。這裏說的人民,必須是由一個個擁有天賦人權的個人組成的。這些個人只有在有了人權的情況下,才能形成主權的當然承受者──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有機組織起來表達自己意願的人民。
人民行使主權,是以委托的方式進行的。不許委托人講話,不許委托人表達自己的意願,委托就不可能成立。中國就是這種情況。由於主權是竊取的,委托關系和監督也不成立。少數專制統治者自然也不會愛惜國家主權。而通過賣國為自己牟利則並不是奇怪的事。專制統治者拿在手上的東西不是他們自己的,卻又可以隨意加以處理。中國國有企業是有力的旁證。不要指望中共會認認真真地維護國家主權。
只有中國的民選政府,才有可能是中國主權的受托代理人。而中共政府沒有民意基礎,沒有合法性,除了代表獨裁者自己,什麼都不能代表。
現在,中國的主權,四處受到威脅,正是由於沒有落實人權。東有釣魚臺問題,南有南沙群島、中印邊界問題,西部、北部同樣問題成堆。這些問題,中共一點也解決不了。現在中國的統治者已被人罵成賣國賊。據說,江澤民與俄國人簽訂了江版《中俄密約》,賣國的程度不亞於當年的李鴻章。這至少說明人們對中國主權的擔憂。在中國主權問題上,到了徹底拋棄對中共當權者的幻想的時候了!要想維護主權,就得先落實人權。
現今的中國,主權就如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同樣地被虛置了。中國獨裁者利用竊取盜用的主權,為自己牟利。因而,只有在中國落實了人權,人民才能真正當家作主,中國的主權才能落到實處。當然,國家主權和企業產權又有所不同。如果說,一小撮專制統治者是國家主權的承受者,那是天大的笑話。必須承認,現今的中國離帝制只有半尺之隔。這是一個可悲的、現實的笑話。
為今之計,只有將人權還給中國人民,由人民委托民選政府來維護國家主權,才是唯一的出路。享有天賦人權的人民,力量是強大的。他們才是維護主權的最終希望。
由此看來,人權先於主權,因為人權是主權的前提。從外延看,人權大於主權。
看一看生活在中國土地上的中國人民,就能深切感受到這一切。北京市雖說花了全國人民的許多血汗錢,卻每到逢年過節喜慶的日子,就大肆驅趕外地人;平時則歧視外地人;還有非常復雜的歧視性、限制性「法規」,想讓外地人生活無著;而且,影響也不好。有一段時間,全國大、中、小城市、城鎮「學習」北京,驅趕、歧視鄉下人。這些中國人沒有絲毫的人權是肯定的。試問:他們有主權嗎?在自己國家沒有居住、遷徙自由的人權,他們當然就沒有主權。這個國家不是他們自己的國家。他們沒有祖國!中國人民主權落空的事實,在此可見一斑。
拋開人權談主權,不僅於理不通,說重一點,也叫做沒有良心。不要玩弄辭藻,不要糊弄中國老百姓。
主權與人權的關系有兩個特點:一是兩者密不可分;二是兩者有先後次序,即人權先於主權,有了人權,才能落實主權。進一步說,主權實際上也是人權的延伸,人權包含主權。沒有人權,主權就只能是「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但是,主權與人權關系的這兩個特點,並不說明誰優、誰劣。
如果沒有「個人擁有人權的人民」作為主權的承擔者,主權就落了空,就虛置了,同時,又會被少數專制統治者、野心家所竊取,成為虛弱的主權,而面對日削月割的命運。滿清和中共就是例子。(2001.1.3)
http://asiademo.org/2001/01/20010119b.htm
發稿: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