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方聲明具有欺騙性質 法輪功學員絕食爭人權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5日訊】香港「中國人權信息中心」說,12日上午七時半,有兩名持中國大陸護照、來自澳洲和美國的學員江濤和李志偉,被港府入境處官員送回飛往澳洲的班機。下午三時有三十名著防暴制服的入境處官員把扣留的十名學員帶走,其間發生肢體沖突,三名學員受輕傷。一些女學員投訴頭發被扯,褲子也被扯脫。據被拒絕入境的法輪功學員的聲稱,香港入境處發言人在聲明中否認了他們被拒入境是因為他們是法輪功學員,聲明是不符合事實的。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在聲明中指出:“該些人士被拒入境是因為他們未能符合入境要求,例如沒有簽證來港,持偽造證件、及不良記錄。”而事實上,在1月12日被拒的12名各國學員當中,美國學員李志偉持有入港簽證也被拒絕入境,1月13日上午被強迫離港。沒有簽證的其它10名學員均持有中國護照。依照香港法律,持中國護照過境無需簽證,可在香港逗留七天。可當他們通過香港邊檢時,工作人員在比別的旅客更長地註視電腦屏幕之後,立即扣留了他們;也並沒有詢問他們是否過境。其他一名日本籍學員和其他兩名持有簽證的法輪功學員也是被無理扣押了4小時後才準予通過。法輪功學員說他們這10名學員中的9名學員去年在同樣條件下曾經順利入港,也無任何不良記錄。
在聲明中,官方否認遣返學員時使用了暴力,但事實並非如此,學員有外傷為證。在遣返學員時,官方出動了包括防暴警察在內的近50名邊警,並使用了侮辱人格的毯布捆、綁帶。即把人裹在毯布中封口後,強行擡走。而且他們在暴力遣返法輪功學員中,多次以強硬口氣強迫法輪功學員脫下印有法輪大法字樣的T恤衫。在被拒絕後,16名警察將此學員團團圍住,以免被人看到是法輪功學員。
入境處官員明確告訴學員,是因為知道他們有明確的來港目的即參加法輪大法交流會,所以強調聲稱他們構不成過境。
因官方聲明隱瞞了事實。現被拒入境的學員正以絕食、絕水方式抗議入境處對他們的這種違法行為。
發稿:200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