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統陳水扁簽署有關人權特赦令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0日訊】據大紀元報導 臺灣總統陳水扁8日在總統府內依臺灣赦免法第3條,對拒服兵役的宗教良心犯案、工運分子曾茂興案、及蘇炳坤案等21人實行特赦,並在12月10日人權日實施,而配合當天釋放人犯,總統府秘書長遊錫昆也在將當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特赦令的內容。聯合新聞網消息,遊錫昆表示,陳水扁8日批淮特赦令是經過行政院、法務部和國防部詳細評估並審慎研議後,將研議結果呈報總統府,而陳水扁一向對人權極為重視,為符合人權保障的世界潮流,落實新政府重視人權的理念,及回應立委、社會建議,於是批示了特赦令,並將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作為實施日期,當天也將舉行記者會,再就特赦案向社會各界提出詳細說明。
這項特赦令是11月底,陳水扁在例行周二九人決策小組會議所做的指示,其中曾茂興長期致力於工運,但因帶頭遊行遭到判刑,蘇炳坤則是被指搶劫銀行,但罪證不足,多次逃亡,而其中19人宗教良心犯,則是指耶和華見證人的教徒。
發稿:200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