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谷一指東方歌舞團官員貪汙,香港媒體大幅轉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據香港明報報道,中國文化部直屬單位東方歌舞團高層最近大內訌。該團前黨委書記、中國著名歌唱家李谷一,指控歌舞團其他高層官員「公演私分」,貪汙腐敗,涉及資金超過百萬,同時偷稅漏稅。「東方歌舞團」一名副團長否認指控。事件引起各界關註,文化部紀律檢察組已就此事展開調查,最後將李谷一和歌舞團團長雙雙調離。據廣州《新快報》和《天府早報》報道,李谷一說,東方歌舞團是個財政上入不敷出的單位,而領導成員卻損公肥私、中飽私囊。她自言「勇於撕開罩在東方歌舞團頭上的那層神秘面紗」,因此在八月發表《致東方歌舞團領導班子及全體黨員公開信》。
根據公開信,李谷一揭發的「罪狀」包括:
●自一九九七年底至去年九月,大量現金去向不明,涉及金額近八十萬元。
●曾有一百萬港元收入一直未進財務公賬,掌握在某領導手上,其中已知買了三輛汽車,某領導回扣高達二十萬元。
●某領導長期從某公司每月收取上千元的固定「工資」。
●歌舞團每演出一場,帶隊和不帶隊領導都分別提成三百元或一百五十元。在新疆演出收入虧損十三萬元時,每位領導依然坐收提成。
發稿:200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