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缺損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作者: 梅茂蘭《人民公安報》10月16日評論文章:“良知缺損癥”,是筆者對時下一種社會病癥的概括。其典型的癥候是:對是非失去了應有的道德評判,以致到了人性和良知受損乃至喪失的地步。概念的解釋未免有些抽象,還是來看兩個典型的事例吧。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傳染病醫院為了“創收”,醫生竟偷偷地將化驗者的正常化驗結果改為異常,然後堂而皇之地收留“患者”住院治療。待“患者”花了幾千元的住院治療費後,醫生再拿出真實的化驗結果,打發“患者”出院。有位叫劉存安的“患者”,本來血清化驗單第一項轉氨酶為21.30,是正常值,可一位醫生卻在前面加了個“1”,變成了121.30。結果“蒙冤”入院治療了38天,不僅用去了2700多元治療費用,出院時化驗結果真的變成了異常,沒病卻治出了病。
新疆烏魯木齊居民劉華東,帶著不慎被開水燙傷的生命垂危的三歲幼兒,先後跑了四家醫院,奔波幾十公裏,均被以種種理由拒收。距燙傷四個小時後,終於住進蘭州軍區烏魯木齊總醫院時,孩子已經奄奄一息,終因耽擱過久,嚴重脫水,休克死亡。據有關人士說,這四家醫院只要有一家及時收治,悲劇就不會發生。
這兩例可稱得上是典型的“良知缺損癥”。最慈善、最富憐憫心的懸壺之人,卻連最起碼的良心和憐憫心都沒有了,從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變成了謀財害命的“吸血鬼”。
事實上,“良知缺損癥”如今在社會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還正在可怕地傳染和蔓延。一些經商者制假販假,無所不為,在豬肉裏註水,把滑石粉攙進面粉蒸饅頭,用工業酒精兌酒。浙江省的一些村子從醫院裏買來衛生垃圾,比如一次性註射器什麼的,放到水裏洗一洗,然後重新包裝再賣到醫院去,在當地這種害人勾當竟發展成為一種產業!許多行政執法部門、司法機關及握有實權的事業單位,巧立名目,雁過拔毛,亂罰款、亂攤派、亂收費,乃至強搶惡要,根本不管老百姓呼天喊地。還有那些見死不救者、那些視人如物的拐賣婦女兒童者、那些逞虎狼之威草菅人命者、那些為滿足吞象之欲建“豆腐渣”工程者、那些貪婪無比的以權謀私者……缺少人性和良知者,豈在少數!
人之所以被稱為萬物之靈,不僅在於會制造和使用工具,最主要的是有了善良的人性,少了兇殘的獸性,從而富於惻隱之心和社會責任感,仁慈孝悌,救助弱小,使人間變得溫暖和美好。而良知缺損者,他們的良心卻病了甚至死了。為了滿足一己私欲,他們把人性和良心拋到了九霄雲外,什麼事都做得出,管它道德不道德。
“良知缺損癥”是一種社會瘟疫,它汙染和毒化了社會風氣,攪亂了社會秩序,嚴重阻礙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從這一意義上說,良知缺損,不僅是個人的悲哀,也是社會的悲哀、民族的悲哀。因此,急需大力予以治療,而這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下大力氣進行綜合治理方可奏效。
發稿:200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