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中选择修炼的法官(图)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文/石羽![]() 篆刻:法轮大法好 |
今年60岁的李德君,中共打压法轮功时,他任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当时他旁听了大量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在旁听的过程中,他开始了解法轮功,读了《转法轮》等法轮功的书籍后,他被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所折服,从而走入大法修炼。
他担任红旗法庭庭长后,用法轮功书籍中所讲的做人的道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
2007年6月21日,李德君被大连市国保大队绑架。同年12月,他被大连普兰店市法院非法判刑3年。
一位老教授听说李德君炼法轮功被判刑后说:“法官炼法轮功,这个功肯定好,不违法。”
发稿: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