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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对江泽民等发出国际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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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西班牙高法法官发出了对江泽民等的国际逮捕令。


据路透社报道,西班牙最高法院的法官周一(10日)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发出国际逮捕令,指控其犯有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的罪名。

这一诉讼案是由人权组织提出的,因为西班牙的法律系统比较独特,该国承认“普遍管辖原则”,也就是不管什么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反人类罪,都可以被越国界起诉。

这条“普遍管辖原则”曾在1998年被西班牙前法官加尔松用来逮捕当时流亡伦敦的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但皮诺切特最终因为健康原因被允许返回智利。

周一西班牙高法法官伊斯梅尔·莫雷诺在他的裁决书中说:“江泽民负责监督管理那些直接违法的人,所以他应该对下属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它反人权的行为负责。”

莫雷诺命令国际刑警组织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的罪名,发布对江泽民的逮捕和监禁令;他还下令对李鹏和其他有关中国官员发布相似的通缉令。

两个支持西藏团体和一名西班牙籍的僧人在2006年向西班牙法庭提起这一诉讼,指控包括江泽民和李鹏在内的中国前领导人在西藏犯有反人类罪。

多年来,好几名西班牙法官曾裁决犯有反人权罪行的国际人物有罪,并试图逮捕这些国际人物,把他们引渡到西班牙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