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山东第二劳教所八大队恶警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元凶: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八大队恶警 张玉华、孙丰俊、刘琳、岳振宇、陈磊罪行叙述: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八大队恶警张玉华、孙丰俊、刘琳、岳振宇、陈磊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犯罪事实如下: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正月十一),法轮功学员王胜华被山东警察绑架、非法劳教,并被劫持到位于章丘的山东第二劳教所。劳教所八大队恶警张玉华、孙丰俊、刘琳、岳振宇、陈磊对王胜华施以电击、上大挂、开水壶烫、秽物灌食等酷刑,短短时间内王胜华就被折磨致腰、腿严重受伤,近乎残废。 接见时,王胜华被迫害的无法正常行走,他的家人非常愤怒,要劳教所对此负责。最后劳教所不得不让王胜华保外就医回家。至今,王胜华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13年7月
发稿:2013年7月17日 更新: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