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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年暴毙 根源在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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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飞剑

明慧网上曝光的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案例达二万多个。这些遭天理恶报的人大多都是中年人。以下是来自甘肃省的三例。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广贤,在其担任劳教委员会主任期间,金昌的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劳教。2010 年3 月10 日晚,吴广贤在公安局楼道里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地。3 月13 日去世,死时53 岁。

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张国军,兼任迫害法轮功的小组组长,多次参与抓捕、殴打法轮功学员,表现极为邪恶、凶残。2001 年6 月中旬,他出差去张掖,在酒桌上饮酒时,突然暴死,年仅35 岁。

原在金昌市永昌县法院工作的石多英,曾于2002 年9 月18 日以审判长的身份非法重判11 位法轮功学员。没过多久,石多英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当街撞死,死时48 岁。

从这些人年纪轻轻就丢下父母妻儿的角度来看,他们已经给自己及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中国自古就有善恶有报的古训,这是宇宙的法则。可是无神论的中共教唆出来的党徒却对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作了恶,就得还,这是必然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