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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权利和尊严被严重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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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才华

【新生12月16日讯】编者注:下文由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自述,李真整理。

11月30日,由于法庭庭审严重不公,而法官只给了不足一天的时间准备结案陈词,在法庭上我没有提交结案陈词,而法官就判我自动放弃辩护机会,草草地了结了“720中领馆抗议案”,并判我“骚扰”罪名成立,交罚款1500新元。我拒绝缴罚款,他们强行将我投入新加坡樟宜女子监狱非法关押15天,在法庭审讯与监狱非法关押当中,我的公民权利和尊严遭到了严重的践踏。

新加坡的规定:先服刑后允许上诉

在监狱里,我得知向高等法庭上诉可以针对以下两点提出上诉:
一、如果认为是没有罪而被判罪
二、认为判刑的时间过重过长

以上的两种情况都摊到我的身上了。我提出质疑,我说我可以提出上诉,但我现在已经在监狱,而且必须服刑15天,之后的上诉对我还有什么意义?监狱的警察做出无可奈何的表情。不过,为了我和法轮功的清白,为了公正和正义,我还是上诉了!

狱中可笑的问安形式

在监狱里,每天早上吃早餐前,如听到扩音器一响,犯人就被要求在门前坐好,等到二个女警扮演的监狱长及所谓的MASTER来每一间房间巡房,牢房的门上有个小孔,这二个女警会分别拉开孔口,这时犯人就得对着她们说声“早安!MAN”。

吃完午餐、晚餐,扩音器一响,犯人也同样必须坐在门口向她们问安。

这种问安形式感觉是很不好受,就如别人给你饭吃,失去尊严一样,而你每分每秒都要感谢他。

我无辜地被关押在这里,还要我去感谢他们,我当时就表示抗议。我告诉那两个扮演监狱长及所谓的MASTER,说我可以尊重她们,但她们绝对不会是我的MASTER,而且在我的心中永远只有一个MASTER, 那就是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我想让她们尽量明白,就向她们讲法轮功的真相,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每天被中共活体摘除器官去售卖,李光耀参与迫害法轮功,导致新加坡官方媒体抹黑法轮功,警察起诉向老百姓讲真相,制止杀人的本地法轮功学员、司法界配合判罪, 监狱则关押这些无辜的人等等、、、、

受狱警和犯人监视 睡觉、炼功受干扰

在监狱里,我一个人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每天晚上,监狱女警时不时都会拉开牢房门上的孔口来监视我,看我在做什么,我经常被女警拉开窗口的声音吵醒,睡不着觉。

在监狱里,我要求看自己带来的两本法轮功的书,但监狱长不让,她说要调查后星期一才给我,但到星期一的时候,她没有把书还给我,反而拿了杂志让我看,我一口回绝,我说我要的就那二本书。我告诉她这二本书在互联网是公开的,全球有上亿的人在看,她也可以去看。我问她,为什么圣经可以看,我这二本书就不可以呢?她又说要调查,她还是叫人拿其它书给我看,但我回绝了。她问我,你不看书,那你要什么,我说我只好打坐、炼功。没想到这话一出,隔天在我隔壁住进一个女犯人,这个女犯人连隔壁几间房的犯人名字都知道,每天隔墙和那些犯人讲话,声音非常大,非常吵,有时她们之间谈得不投机就会吵起来,天天像身处喧闹的巴刹菜市场一样,影响了我打坐、炼功。(注:监狱方面在我被关押近十天后,12月8日开始允许我在白天看法轮功的书,晚上则将书收回,不被允许看。)

有一天,一个犯人和警察吵起来,整个上午都在吵,我好意出声劝她,没想到隔壁的这个犯人紧张了,她用房内的扩音器讲话,把我的事情汇报到监狱办公室去。这时我才意识到,隔壁的那个女犯人是派来干扰和监视我的。

狱中恶劣的饮食

由于我在法庭上自辩压力非常的大,在被关入监狱的前两天,我没有胃口,吃不下饭,加上全球许多人都在关注这件诬告案,监狱内的警察,监狱官,医生都很紧张,每天都量我的体重、血压、体温、血糖等。

入狱的前两天,我没有吃饭。我发现我的饭盒上有号码。不过我没有生疑,因为我没有看到其她人的饭盒是什么样。前两天的晚饭是同样的菜,一只鶏腿,还有二、三口的青菜,我觉得很奇怪,第三天的晚饭又是一样,这时,我猛然想起在互联网看过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新加坡政府李光耀训练人就像训练狗一样。在十五天非法关押期间,至少有十天是同样的晚餐。

我在监狱里听到一段对话,犯人A对犯人B说,“你要叫你的妈妈写信进来,说你营养不够,菜不够,叫监狱的人要给高纤维的菜,不然大便都结硬了!”“ 你看这个鶏肉不知放在冰箱多久了,闻起来都臭,那个豆腐生生的,谁敢吃呀!”

监狱的饮食确实很差,豆腐有时候还臭酸,炒面条往往干炒或像在热水烫过,然后加两条小小的鱼饼,有时加一点菜,有的菜做得黑黑的,吃起来不知什么味道,很可怕!

经常被监狱要求脱光衣服检查身体

当天傍晚我到达樟宜女子监狱,在入狱前必须根据他们的所谓规则,必须把身上的衣服脱光,让他们检查身体哪块有斑点、伤痕等。他们强行把我的双手拷上手拷,当时至少有四个警察在场,监狱官也在看。

记得上次“2005年滨海公园诬告案”时,我因讲真相和寄法轮功真相光碟给警察,而同样被荒唐地判罪并投入监狱。记得当时有大约十几个人同时入狱,十几个人还被要求光着身子、排着队、做着各种动作。

这种对女性人格的侮辱已成为新加坡的规则,而那些警察根本也不知道什么是侮辱与羞耻。她们在这种条规下已经习以为常,认为是对的,麻木的在这样做着。

在我被释放的那天,女警告诉我还要到楼下检查身体才可以走,狱医又量体温、血压,过后又要求我脱光衣服给她检查。当时,门还开着,房间内有女警及护士加起来近十个都在看着我,我告诉她,医生也要有道德准则,她这样做是对女性的侮辱,最后她跟我道歉。

新加坡有可以投诉的地方吗?

最后在我要被释放了的时候,监狱长问我有什么投诉吗?我问她在这里投诉有用吗?

14日出狱的早上,大约六点左右,一个女警叫我去冲凉洗澡,她说是条规。新加坡的监狱,洗澡也立条规,必须先洗澡才可以走出新加坡监狱?我告诉她身体肮脏可以冲干净,但有些人像李光耀在背后操控一切,从上到下有系统地迫害法轮功,这种行为的肮脏怎么洗干净?!

720中领馆抗议案,我们抗议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横幅文字没有侮辱任何人。在720现场被警察抓捕扣押,被法庭审判,在监狱被关押,整个过程,我们几个当事人都坦坦荡荡,真正犯罪的是李光耀和新加坡的警察、司法界、监狱部门直接间接参与了迫害法轮功的人,他们在侮辱他们自己的人格,侮辱人类的道德与尊严。

几个女警、监狱长把我送出到门口,我告诉她们一定要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中共活体摘除器官的事告诉她们的亲朋好友。到了门口,我先生已在等我,旁边的餐厅此时有一些人在吃早餐,我告诉她们,“法轮大法好”,“李光耀迫害法轮功”,她们每个人都朝我这边望!

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虽然面对困难,仍然会锲而不舍的向民衆讲真相,直到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