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轮功学员李秋被酷刑折磨致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7月17日讯】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秋自99年以来,曾四次遭绑架关押迫害。2002年3月,李秋再次被绑架,遭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之后被劫持进朝阳沟劳教所,直到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劳教所才允许家人将李秋从医院接回。回家后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脓不止,两腿致残不能行走,生活无法自理,于2004年7月6日去世。据明慧网7月15日报导,李秋,男,41岁。原长春市邮局永春分局职工,居住于长春市郊区永春镇。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担任辅导员。
自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李秋即遭迫害、折磨,1999年8月被永春镇派出所与长春市公安局同时抄家,同时警察又将李秋绑架到大屯劳教所15天,因李秋在单位表现好,被单位保回。同年9月20几号第2次在家与同是大法学员的妻子一起又被永春镇派出所绑架到大屯劳教所,其妻子15天后被释放。李秋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被劫持进奋进劳教所迫害。
2001年6月李秋第三次又被镇派出所绑架到兴隆山洗脑班,在此期间绝食25天正念闯出,后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3月5日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以审判被捕的法轮功学员为谎言,以达到非法抓捕前来声援的法轮功学员为目地,此时李秋在该法院门口第4次被绑架到大屯劳教所,警察用尽惨无人道的各种刑具对李秋进行迫害,直到不醒人事,后李秋被送到公安医院继续迫害二个多月后又送到铁北监狱,同年七月又转到朝阳沟劳教所继续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奄奄一息。朝阳沟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3年1月晚10点通知家属从中日联谊医院将李秋接回家。回家后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脓不止,两腿致残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于2004年7月6日5时被迫害去世。
发稿:200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