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风悲切--安徽省法轮功遭受迫害综合报道(下)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6月8日讯】(明慧记者黎鸣综合报道)* 阜阳市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今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国安厅的直接策划下、阜阳市610恐怖组织、阜阳市国安局、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区的张祥林、许敏等不法人员,公然绑架阜阳市十几名法轮功学员。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为了维持这场非法、非道义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们一方面操控所有国家舆论工具对法轮功進行诬陷造谣,一方面全方位封锁法轮功的真象,迫使广大民众在完全封闭中被强制灌输谎言和仇恨。与此同时他们还以前途、职位提升、工资、奖金等作诱饵,使许多人在个人利益的诱惑下直接参与迫害。特别是公安警察,为了执行所谓的上级命令,完成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用尽各种酷刑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灭绝人性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这死亡和伤残案例大量出现。
年幼的孩子在株连迫害中首当其冲
在这场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中,法轮功学员的亲人惨遭株连迫害,特别是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小小年纪整天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怖惊吓之中。警察会突然闯進他们的家進行打、砸、抢,然后抓走他们的父母亲人;他们时刻面临被学校开除、失去亲人、失去生活来源、流离失所;更悲惨的是他们随时都可能永远的失去父母成为孤儿。
* 合肥市肥东县张桂琴被酷刑迫害致肺叶穿孔死亡,留下两个女儿
张桂琴,女,37岁,安徽合肥市肥东县法轮功学员。因为坚修法轮大法,被肥东公安非法监禁3次。2000年7月24日,因散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抓,再次遭到看守所的殴打、迫害性灌食、上大镣、电击等等酷刑。导致张桂琴身体极度虚弱,高烧。送医院检查发现张桂琴已经肺叶穿孔。2001年1月17日下午2点,骨瘦如柴的张桂琴溘然辞世,身后遗下9岁和12岁的两个女儿。
* 阜阳市西湖镇大田中学教师刘杰被折磨致死,幼儿仅仅三岁
刘杰,男,35岁,安徽省阜阳市西湖镇大田中学教师,为人正直、善良、诚实,在学校任教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同事和学生中口碑很好。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阜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3年10月11日下午3点左右,看守所所长突然给刘杰的弟弟打电话说:刘杰正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让他赶快去。刘杰的弟弟到医院看到哥哥躺在床上四肢不会动弹,嘴里往外流口水,已经不会说话了。刘杰的弟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本来身体健康强壮的哥哥,被迫害成了这个样子。
后来看守所来人叫刘杰弟弟写担保书等,他没有写,来人就把文书扔在刘杰的床上扬长而去。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问刘杰的事了。家人到看守所找所长评理,他不见,打电话一听是说刘杰的事看守所就把电话挂掉。610和公安局的人还在医院门口布置了便衣,看谁来看望刘杰,企图進一步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
刘杰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一直是他的家人在照看他。家人为他治疗先后花了4万元。2004年3月初,刘杰在经受了近5个月痛苦折磨后,撇下刚满三岁的儿子和家人,含冤而逝。
* 淮南化机总厂技术员吴庆斌被虐杀,儿子12岁
吴庆斌,男,37岁,大专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机总厂技术员。吴庆斌因依法到北京上访,讲法轮功真象,几次被非法抓捕关押,遭到非人迫害,导致胸积水,身体状况很差。2001年7月5日左右,吴庆斌被保外就医。7月19日大通政法委到山南把吴庆斌找回送進大通劳教所,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吴庆斌在大通劳教所被灌尿致死。儿子当时才12岁。
*阜阳市小学生马航宇和妈妈一起被非法关進看守所
2004年4月上旬,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610恐怖组织、临泉县公安局警察,将正在临泉县中医院上班的医院护士、法轮功学员马俊平绑架到公安局,后又送到临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马俊平质问不法人员:你们把我绑架关押在看守所,我上学的四年级孩子在家中无人照看,你们还有没有点人性?临泉县610人员张连海、临泉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刚、政保科长王玉民等不法之人不仅没有立即释放无辜的马俊平,还竟然将正在上学的四年级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也剥夺了,把年幼、无辜的孩子同妈妈一起非法关進了看守所,把迫害直接强加在一个学龄儿童的身上。
这场对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的血性迫害正在受到全世界善良人的共同谴责,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帮凶罗干、周永康、李岚清、刘淇、薄熙来和王太华等已在世界多个国家因积极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而被起诉。那么,这些直接参与迫害,双手沾满法轮功修炼人鲜血的人又将面临什么呢?江氏集团的“上级命令”绝不会成为他们的护身符,二次大战后对纳粹的大审判和中国文革后公安系统的大清算就是历史的镜子。
江氏及其追随者的“上级命令”使国家宪法法律尊严扫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但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江泽民及其追随者的肆意妄为、倒行逆施,使得宪法和法律尊严扫地。五年来,所有迫害政策和行动无一合法。江氏集团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不断下发各种迫害密令,促使全国上下踢开一切法律条文,唯“上级命令”是从,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着一系列违法的、灭绝人性的虐杀,法庭也成了他们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2003年8月22日星期五,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号法庭再一次对合肥市李钧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审判。审判前,瑶海区法院的340101号法警对李钧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進行毒打,并在庭审中没有進行任何法律庭辩程序就开始审判,使得到场旁听的亲属、好友感到非常愤怒。法轮功学员李钧等唱起“法轮大法好”,歌声响彻法庭内外,令善良的人们感动。法官们见此情景草草收场,并企图尽快把三位学员送走,李钧等三位学员坚决抵制非法审判和迫害,警察开始施暴,围观的人群纷纷指责警察的非法迫害行径,警察不仅不知悔改,反而见谁说话就打谁,威胁群众。
群众的愤怒引来了法院院长等人,院长不得不答应李钧同家人说话,同时表示要惩处打人的警察。然而事隔仅两个月,李钧就被迫害致死,年仅33岁。
五年来,成千上万的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着非法庭审、非法关押和酷刑摧残。当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遭到如此大面积的破坏,国家还有何安定可言,老百姓还能安居乐业吗?江氏及其追随者对法轮功的迫害,受害者远远不止法轮功学员本身。
发稿:2004年6月8日